遗失武器装备罪,是指军职人员遗失武器装备,不及时报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一)主体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军人。 (二)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这一过失是针对遗失武器装备的后果而言的,即行为人应当预见武器装备的遗失,但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已预见但轻信…
1、罪与非罪的界限 行为人遗失武器装备后是否要以本罪追究刑事责任,取决于是否具备“不及时报告”或者“其他严重情节”两个限制性条件。只有具备了这两个限制性条件之一,才构成遗失武器装备罪,否则应以违纪处…
遗失武器装备,不及时报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遗失武器装备罪是指遗失武器装备,不及时报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其他严重情节,是指遗失武器装备严重影响重大任务完成的;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遗失的武器装备被敌人或者境外的机构、组…
《刑法》第四百四十一条 遗失武器装备,不及时报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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