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借贷
合同诉讼费用的承担问题,一般规则是由
败诉方承担。
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案件受理费先由原告预交,最后由败诉方负担。
但存在不同情况:
1.部分
胜诉、部分败诉:
当出现这种情况时,人
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状况,来确定
当事人各自应负担的
诉讼费用数额。
2.共同
诉讼当事人败诉:
此时法院会根据当事人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每个人应负担的费用数额。
此外,费用承担还有其他可能性。
双方可以协商,让一方承担全部或部分诉讼费用。
法院也可能基于公平原则等,判定胜诉方合理分担部分费用。
例如,原告虽然胜诉了,不过其部分
诉讼请求未得到法院支持,就可能出现这种情况。
所以,
借贷合同诉讼费用具体由谁承担,要根据案件实际审理情况,最终由法院作出判定。
案情回顾:小朱向小李借款5万元,双方签订借贷合同,约定还款日期。到期后小朱未还款,小李多次催讨无果后
向法院起诉小朱。小李预交了诉讼费用。小朱辩称自己经济困难,并非故意不还。法院审理后,部分支持了小李的诉讼请求,对于
逾期利息部分未完全认可。此时对于诉讼费用该如何承担,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案件受理费由原告小李预交,最终一般由败诉方负担。但此案中小李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法院应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2、在
借贷合同纠纷中,虽然通常是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但如果存在原告胜诉但部分诉讼请求未获支持等情形,法院也可能根据公平原则等,判定由胜诉方小李合理分担部分诉讼费用。具体承担要依据实际审理情况由法院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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