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立即咨询这个事儿得从咱们最高人民法院那个啥规定开始说起。就是他们在2015年出的那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第十四条说了嘛,如果有个原告拿出来一张欠条之类的,说那是他借钱的凭据,然后去法院告另一方借他钱不还的话,被告如果觉得这事儿跟借贷没半毛钱关系,就可以提出来反驳。而且被告还可以拿出一些证据来说明这个事儿其实是别的原因导致的,比如说是因为租赁合同闹起来的。
当涉及到没有借条的债务纠纷时,法律上是否承认其合法性依靠的是能否找到其他有效的证据来证实债务关系的真实存在。在这种情况下,举证责任落在了当事人身上,他们有义务提供相关的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如果当事人无法提供借条这样的直接证据,但是他们能提供诸如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或勘验笔录等其他形式的证据,那么这些证据必须经过严格的查证和核实,才能被视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在涉及到个人借贷纠纷案件中,对于后期补充书写的借条其有效性问题,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相关条例来深入剖析。首先,要对行为人(借款人及贷款方)的民事行为能力加以考查,以验证他们是否具备签署此类合同的法定资格。其次,审查书面证据即补充书写的借条,以核实它是否真实地反映了借款人和贷款方之间真实的借贷关系及其各自的真实意愿。
民间借贷纠纷立案到开庭的时间没有固定标准,具体由法院根据案件复杂程度和工作安排等因素决定。一般来说,需要一到几个月的时间。立案后,法院会向双方发送传票,明确开庭日期、时间和地点。当事人应密切关注法院的通知,充分准备应诉。
民间借贷纠纷立案后结案周期不固定,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果适用简易程序,立案后三个月内必须结案,但特殊情况下经院长批准可延长一个月。如果适用普通程序,立案后六个月内必须审判完毕,但特殊情况下经院长批准可再延长六个月,如需再次延期,则需要向上级法院报批。如果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复杂、证据收集困难或者需要进行鉴定等,结案周期也会相应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