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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只能在原登记的机关办理吗

关于离婚问题,其手续并非只能在进行登记的机构进行办理。
办理离婚登记的行政机关并不一定需要与原负责办理结婚登记的同属一家单位,只需前往男女双方其中任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婚姻登记机关便可完成离婚登记的流程。
而部分透过法律程序进行判决离婚的案例中,在收悉法院的判决文书之日起,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将自动解除,法院也会直接将相关文件转交至民政部门。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最新修订:2024-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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