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工单并不足以区分员工是被辞退或是自主离职。
退工单与离职证明在概念上不完全一致。
退工单作为重要的社会保障凭证及相关文件,主要用于证明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状况以及就业资格,通常以一式四联方式开具;
而离职证明则是指用人单位对员工正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书面证明,这是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之后依法应当向员工提供的必要书面文件之一。《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