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0+活跃律师
7月
22
7月
22
7月
22
7月
22
1、车辆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 2、车辆驾驶人驾驶证原件; 3、车辆驾驶人身份证原件; 4、现金和银行卡。 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负责垫付。但是,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全部费用。
1、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无证驾驶如果被处以拘留,拘留天数为十五天以下。 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无证驾驶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我国行政处罚的适用原则有以下这些: (一)处罚法定原则 1、处罚依据是法定的; 2、实施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 3、实施处罚的职权是法定的; 4、处罚程序是法定的。 (二)处罚公正、公开原则。处罚公正原则要求行政主体在行政处罚中必须依法裁判,公平地处罚违法行为人。既不能同等情况给予不同处罚,也不能不同情况给予相同处罚。另外,还不能违反公正的程序。 (三)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实施的行政处罚,必须与受罚人的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亦即行政处罚的种类、轻重程度及其减免均应与违法行为相适应。 (四)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行政处罚是法律制裁的一种形式,但又不仅仅是一种制裁,它兼有惩戒与教育的双重功能。处罚不是目的,而是手段,通过处罚达到教育的目的。 (五)不免除民事责任、不取代刑事责任原则。行政相对方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法行为严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救济原则。在行政处罚中必须提供充分的救济,才能真正保障相对方的权利。相对方对行政主体给予的行政处罚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有权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相对方因违法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七)处罚追究时效原则。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不再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交通事故中被拘留属于行政处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2、予以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裁决。
1、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3、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如果明知是通缉犯还收留的,是窝藏罪。 窝藏罪是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蔽处所,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本罪的主要特征: (1)侵犯客体是司法机关惩治犯罪的正常活动。 (2)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即必须明知是犯罪分子。 (3)客观上表现为为罪犯提供隐蔽处所或用金钱、物质资助罪犯逃往他处隐蔽的行为。 窝藏的对象必须是已经实施犯罪或越狱脱逃的罪犯。事先有通谋而事后予以窝藏的,以共犯论处。
不履行合同可以解除合同,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取保候审期间违反酌定义务的,后果等同于违反法定义务。 2、取保候审期间违反酌定义务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3、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4、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的法定义务取保候审的法定义务是指,我国《刑事诉讼法》对被取保候审人做出的一些限制性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5、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的酌定义务取保候审的酌定义务是指,我国的办案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案情对被取保候审人做出的一些限制性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1、涉嫌传销案件,构成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应当按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四川智力律师事务所 2分钟前接洽了一条债权债务领域的问题
骆智博律师 2分钟前接洽了一条损害赔偿领域的问题
重庆昂科律师事务所 1分钟前接洽了一条债权债务领域的问题
张弦律师 2分钟前接洽了一条债权债务领域的问题
李怡律师 3分钟前接洽了一条债权债务领域的问题
李怡律师 1分钟前接洽了一条债权债务领域的问题
2022-07
2022-07
2022-07
2022-07
2022-07
2022-07
2022-07
2022-07
2022-07
2022-07
2022-07
2022-07
2022-07
2022-07
2022-07
2022-07
2022-07
2022-07
2022-07
2022-07
2022-07
2022-07
2022-07
2022-07
2022-07
2022-07
2022-07
2022-07
2022-07
2022-07
“买房送面积!”,“买房送阳台!”是房产销售常用的营销口号,对于这样的承诺,地产商真的会兑现吗?最近就有这样一位房产消费者找到了汪申律师,事情起因是房产销售买房时答应免
查看全文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浙07民终4284号民事裁定书对此问题作出了认定。案情简述原告季某与被告楼某系夫妻关系,于1975年2月2日登记结婚,婚姻关系维持至
查看全文 >>概述:1、2020年10月1日,云南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办法(云人社发〔2020〕14号)正式实施,云南省实行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即工伤待遇全省统一,之前仅是地
查看全文 >>严格三重认证
207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5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