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主体及方式: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向办案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二)申请说明内容:说明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和拟采取的保证方式。
(三)适用情形: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对未成年人会综合考量年龄、心理、家庭环境等因素。
(四)保证方式:可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五)办案机关决定时间:收到申请后三日以内作出决定。同意的,责令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六)被取保候审人义务:遵守相关规定,保证随传随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