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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 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合同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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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本科 湖南农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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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硕士 广东警官学院、Universty of Ot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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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 合同事务 公司经营 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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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本科 湖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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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 合同事务 婚姻家庭 公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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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 房产纠纷 合同事务 公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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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本科 中山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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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 刑事辩护 债权债务 合同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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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本科 华南农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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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 房产纠纷 合同事务 公司经营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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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国华律师天河区 当前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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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本科 湖南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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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 刑事辩护 合同事务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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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本科 中国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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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 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合同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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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军玉律师南沙区 当前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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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硕士 中国人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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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 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合同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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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文杰律师海丰县 当前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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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本科 知名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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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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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军燕律师海丰县 当前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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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博士 知名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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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合同事务律师回复
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单方解除是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法定解除权或者约定解除权而使合同的效力消灭。 法定解除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包括:1.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解除合同;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货物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八条?? 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情势变更原则的效力是如何体现的
1、所谓情势变更的效力,是指由于合同以外的社会背景发生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将严重导致双方利益不公平的现象。 所谓的变更合同,是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经审查认为情势变更的情形存在,但认为合同尚有履行的价值时,通过对合同履行价款、时间、方式等方面的调整,来重新平衡双方之间的利益。比如,将原本200元/吨的价格上调至400元/吨。 所谓的终止合同,是指法院或仲裁机构通过审查认为合同的履行已无意义或通过变更合同内容,仍不能消除不公平结果,则只能终止合同关系,彻底消除不公平现象。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合同主体变更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1、合同主体变更,是指合同关系中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已经改变的现象。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依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而债务人则依据法律和合同负有实施一定的行为的义务。 2、依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债务人可以将其债务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这样,第三人可以取代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地位或加入合同关系,成为合同关系的主体。 3、不论是改换债权人,还是改变债务人,都发生合同权利义务的移转,移转给新的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因此合同主体的变更实际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分为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义务的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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