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 什么是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是指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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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亦可构成本罪。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二)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三)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四)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行为。
    (1)隐匿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财务报告。隐匿,是挂故意隐藏的行为。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会计监督时,将应当提供出来接受检查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财务报告隐藏起来拒不提供,或者对应当提供社会监督的会计凭证、会计帖薄、会计财务报告隐藏起来拒不提供,都构成隐匿。
    (2)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财务报告。故意销毁,是指将明知按照会计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或者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应当存档或者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财务报告予以销毁的行为。以纵火、水浸、销毁、粘连等方式使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财务报告毁坏,使之无法辨认,都可以构成故意销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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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认定

    罪与非罪的界限区分: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薄、财务会计报告罪与非罪的明显界限是犯罪情节。只有情节严重的隐匿、故意销毁财会凭证行为,才以犯罪论定;一般情节轻微或危害不大的隐匿、故意销毁财会凭证行为应以违法行为论,并通过行政手段加以处罚。如《会计法》第 44 条规定:“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还应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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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量刑标准

    1、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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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立案标准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 隐匿、故意销毁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 依法应当向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有关主管部门等提供而隐匿、故意销毁或者拒不交出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
    (三)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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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条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案(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 隐匿、故意销毁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 依法应当向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有关主管部门等提供而隐匿、故意销毁或者拒不交出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
    (三)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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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提问 提交

2025-03-28 15:14:11

帮信罪交代情况后又掩饰隐瞒咋判

惠州法务

惠州法务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1)帮信罪后又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属于又犯新罪,这种情况表明行为人主观恶性较大,对社会秩序造成了更为严重的破坏。(2)司法机关分开考量两个犯罪行为,这是基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全面评估每个犯罪行为的特征,以确保定罪量刑的准确性。(3)数罪并罚规定了不同刑罚的上限,旨在合理限制刑罚的严厉程度,避免过度处罚,同时又能实现对犯罪分子的有效惩处。(4)案件细节在量刑中至关重要,犯罪金额直观反映犯罪危害程度,认罪态度体现行为人悔罪表现,立功情节则是法定从轻减轻处罚的依据。提醒:涉及此类犯罪,务必重视自身行为后果。若有相关情况,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分析应对。

2025-03-24 23:10:11

隐名股权确认可以提起诉讼吗

鄂州法务

鄂州法务 最近回复:

1.隐名股东在与显名股东就股权归属有争议时,可通过诉讼确认股权。前提是隐名股东能证明已实际出资,且与显名股东存在代持股约定,若公司其他半数以上股东知晓其实际出资,且对其行使股东权利无异议,法院会支持诉求。2.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提起诉讼前,隐名股东要注重收集出资证明、代持协议等相关证据,为诉讼做好准备。鉴于各地法院对隐名股权确认裁判标准有差异,为提升胜诉几率,建议隐名股东委托专业律师处理诉讼事宜。

2025-03-23 16:21:19

故意放火烧毁他人财物未造成损失如何量刑

惠州法务

惠州法务 最近回复:

要是故意放火烧别人的东西,就算没把东西真给烧坏,那也有可能会被定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我们国家的《刑法》规定了,这种情况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再不然就是罚点钱。要是情节特别严重的话,那可就得蹲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大牢了。那啥叫“情节严重”?一般来说,像多次去放火了,放火的手段特别恶劣,放完火之后还造成了超级严重的后果之类的情况,都算情节严重。就算烧的东西本身价值没那么高,但是因为它有潜在的危险啥的因素,也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在实际的司法过程中,到底要判多重可不是随随便便的,得综合考虑好多方面的因素。比如说放火的动机是啥,用的是什么样的放火手段,还有可能造成危害后果的可能性大小等等。要是有一些能让量刑变轻或者减轻的情节,比如主动自首了,或者有立功表现之类的,那量刑就可能会有所调整了,不会就这么死板地按照规定来判。

2025-03-23 15:53:31

我被电信诈骗了,窃取了我的隐私要我拿钱买信息

张起飞律师

张起飞律师 最近回复:

您好,您咨询的法律问题将由瀛楚律师事务所张起飞律师团队为你解答

2025-03-23 14:33:28

我租房子的时候是水泥、我后面贴了地板砖、到期可以毁掉吗

陈玲律师

陈玲律师 最近回复:

地板砖作为已形成附合的装修物,租期到期后归出租人所有,您不得擅自拆除或毁坏。建议与出租人友好协商,按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处理,避免法律纠纷。

2025-03-23 12:02:22

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怎么计算?

周文靖律师

周文靖律师 最近回复:

你好,有什么问题可以联系我

2025-03-23 09:04:44

我的工伤赔偿金额是如何计算的?

廉高飞律师

廉高飞律师 最近回复:

建议委托律师进行处理

2025-03-23 08:31:42

可以凭身份证手机号查别人房产证信息吗

陈琳律师

陈琳律师 最近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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