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上如出现身份号码错误的情况,并不必然导致犯罪上的认定,即形成诈骗罪。
换言之,诈骗罪乃是一种以违法占有他人财产为最终目的,通过捏造或掩盖真实情况等手段,从而获得数额较大的公共或私人财物的严重刑事犯罪。
唯有当这个人在书写欠条时确实具有非法占有的企图,并且所涉金额已经达到了诈骗罪通常设定的立案门槛之际,才能被判定为符合诈骗罪的实质性特征。《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