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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是指明知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掩盖其罪行,或者帮助其毁灭罪证,以使其逃避法律的制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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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同毒品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正常活动。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社会危害性就在于不仅妨碍了司法机关对毒品犯罪分子的及时惩办,而且这种行为帮助毒品犯罪分子逍遥法外,逃避法律的制裁、继续作恶,危害社会。因此,对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犯罪予以惩处是十分必要的。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犯罪分子给予保护,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这些犯罪分子既包括尚未被抓获而潜逃在外的犯罪分子,也包括已被抓获的已决犯和未决犯。所谓“包庇”是指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掩盖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罪行,或者帮助其毁灭罪证,以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实践中,如果明知其人是公安机关正在追捕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案犯,而仍向其提供资助或者交通工具,帮助该案犯潜逃的,或者帮助毒品犯罪分子毁灭罪迹,隐匿、转移、销毁罪证等,也都是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行为。尽管包庇毒品犯罪分子手段多种多样,但目的只有一个,是帮助毒品犯罪分子逃避法律的制裁。另外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行为,只能发生在被包庇者实施犯罪之后,并且事先没有通谋,如果事前通谋,事后又包庇的,则属于帮助犯,以共同犯罪论处。事中通谋也属于事先通谋,也应以共同犯罪论处。

    窝藏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分子的,也应当按照本罪处罚。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应从重处罚。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犯罪。行为人的动机多种多样,有的是出于亲友之情,有的是出于哥们义气,有的是出于贪图钱财等,无论出于何种动机,只要明知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而予以包庇的,均构成本罪。

    对本罪故意中“明知”的理解

    对于本罪故意中“明知”的准确理解关键是把握行为人实施本罪行为时对于本罪对象的认识情况的不同情形来确立是否构成本罪。结合司法实践,大致可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具体分析:

    (1)明知的时间通常是在行为人在实施行为一开始时形成,但也不能排除行为人刚开始并不知道,而是在行为过程中得以认识的情形。比如行为人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提供住所一段时间后得知对方的身份,但仍然继续任其留住,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在客观上继续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提供住所,在主观方面,在行为人实施行为的持续过程中,又具有了明知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有意让其藏匿的主观意图,完全符合了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犯罪构成。当然,如果行为人在提供住宿等便利行为结束以后,方发觉或获悉对方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则不应构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2)明知内容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也就是行为人必需认识到其所包庇的人是实施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行为的犯罪分子。尽管这里的明知是行为人主观上的认识因素,但是却包含着客观的内容,这个客观的内容就是前案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事实的存在,即行为人主观上能够认识到前案的行为人已经客观上实施了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行为,这是行为实施包庇行为的基础,也是包庇行为具有可罚性的依据。

    (3)明知程度包括确切的明知和不确切的明知两种情形。对于明知程度的界定不同将直接影响到定罪。如行为人明知他人从事毒品犯罪,但并不知道究竟是在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是非法运输、携带制毒物品进出境,或者是非法持有毒品,而进行包庇时则如何定罪,我国学界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应按照行为人所包庇的毒品犯罪分子实际从事的毒品犯罪来确定,如实际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以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论处,如包庇非法持有毒品等毒品犯罪分子的,则以窝藏、包庇罪论处。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对这种情形应以包庇罪定罪。,“明知”应包括确切的明知和不确切的明知两种情形。所谓确切的明知是指对明知的内容有明确的、非常清楚的认识,所谓不确切的明知是指对明知的内容有不确定的、盖然性的认识,也就是对于明知的内容不要求确切地、确实地知道。因此,在实践中,如果行为人只知道所包庇的人是犯罪分子但并不知道是犯何种罪的人,就只能以窝藏、包庇罪定罪论处;同样如果行为人只知道所包庇的人是毒品犯罪的人,但并不知道是犯哪种毒品犯罪的人,即使事实上包庇了确实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根据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也只能以窝藏、包庇罪论处。就上述情形而言,很明显已表明了行为人对他人所从事毒品犯罪是有确切地认识的,只是对其所从事的犯罪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非法运输、携带制毒物品进出境,抑或是非法持有毒品的认识还不够确定,还不能具体地肯定是哪一种犯罪,但是决非对其没有认识到。因而,对于上述情形,根据第一种观点进行定罪是比较科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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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认定标准

    1、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对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犯罪应综合全案各种情况,如果被包庇的毒品犯罪分子所进行的毒品犯罪情节轻微,毒品数量很小,受刑罚处罚较轻,或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而且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主观恶性也比较小,那么包庇行为本身社会危害性就小,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罚。在实践中要注意正确区分本罪与知情不举行为的界限。“知情不举”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分子,而不向司法机关检举揭发,也没有向司法机关作虚假证明,对犯罪分子也不提供积极帮助,表现为消极不作为,这种消极不作为,由于我国法律没有规定知情不举罪,因此不构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2、本罪与包庇罪的界限

    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包庇的对象不同,前者包庇的对象,必须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而后者所包庇的对象,则是除上述犯罪以外的刑事犯罪分子。

    3、本罪与非法持有毒品罪

    (1)非法持有毒品罪,《刑法》第348条规定,是指明知是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其他毒品,非法持有并且数量较大,根据证据尚不能认定为其他毒品犯罪的行为。

    (2)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刑法》第349条第1、2款规定,是指明知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毒品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虚假证明,掩盖其罪行,或帮助其毁灭罪证,帮助其逃跑等,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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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量刑标准

    1、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

    3、犯本罪,事先通谋的,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4、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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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立案标准

    若存在以下行为,则符合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立案标准:

    (1)作虚假证明,帮助掩盖罪行的;

    (2)帮助隐藏、转移或者毁灭证据的;

    (3)帮助取得虚假身份或者身份证件的;

    (4)以其他方式包庇犯罪分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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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法条及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四、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应当依照《决定》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刑。

    窝藏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分子的,也应当依照《决定》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注:该司法解释已失效,已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80年1月1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间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第九批)的决定(发布日期:2013年1月14日,实施日期:2013年1月18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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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5 13:10:31

离婚协议里面无财产分割包括债务吗

最近回复:

1.离婚协议“无财产分割”是否含债务,要结合协议内容和双方本意确定。仅写无财产分割、未提债务,不能认定债务也包含其中。2.财产和债务概念不同,财产是夫妻资产,债务是金钱给付义务。离婚时,财产分割和债务承担是两回事。3.有共同债务,即便无财产分割约定,也可约定债务承担。没约定的,共同债务共同担,个人债务个人担。建议协议明确债务问题,防纠纷。

2025-04-05 08:34:51

分割婚前购房纠纷的情形包括哪些

最近回复:

1.一方婚前全款买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个人财产,离婚不分割;婚后加对方名,通常算赠与,成共同财产,分割时看出资等。2.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离婚时房归首付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属共同财产,要补偿对方。3.双方婚前共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能证明出资就按比值分;登记方不认,另一方需举证,否则难维权。4.双方婚前共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属共同财产,按约定或出资比值分割。

2025-04-05 04:15:24

过失犯罪的成立条件有什么

最近回复:

(一)判断是否构成过失犯罪,要从主观和客观多方面综合考量。在主观方面,需明确行为人是否有疏忽大意的过失或过于自信的过失。比如在日常操作有一定危险性的设备时,若行为人应当了解操作规程却因疏忽未了解而导致危害结果,就可能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若行为人已经知道操作有风险却轻信自己经验能避免,就是过于自信的过失。(二)确认是否有达到刑法规定严重程度的危害社会结果发生。不同的过失犯罪对危害结果的严重程度要求不同,要根据具体的罪名去判断。(三)分析过失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要确定危害结果是不是由行为人的过失行为直接造成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2025-04-04 22:27:44

合同中违约责任是否包括律师费诉讼费

最近回复:

(一)合同有明确约定时,守约方维权有依据。当合同写明违约方承担守约方维权的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守约方在对方违约时可依合同要求违约方承担,不过主张的费用要合理且有票据。(二)合同未约定时,诉讼费与律师费处理不同。诉讼费按法院裁判结果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通常聘请方自担,但法律特别规定或司法实践特殊处理除外。(三)为避免争议,签订合同时应明确违约责任包含的费用范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里的赔偿损失可依据合同约定包含律师费、诉讼费等合理维权费用。

2025-04-03 19:55:29

诈骗金额主犯不知情怎么判

最近回复:

(一)对于组织、领导犯罪集团实施诈骗犯罪的主犯,不管是否清楚具体诈骗金额,都要对集团所有犯罪行为负责,按照集团诈骗的总数额来量刑。在此情况下,主犯应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自己所知的犯罪情况。(二)如果主犯参与犯罪,但对超出其故意范围的额外诈骗金额确实不知情,一般无需对这部分金额承担责任,量刑依据其实际参与、组织、指挥的犯罪金额。这种情形下,主犯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己不知情。(三)主犯应注重自身的悔罪表现,积极退赃退赔、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等,以此争取从轻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2025-04-03 03:10:21

刑事犯罪被抓应该如何委托辩护人

最近回复:

犯罪嫌疑人从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开始,就有权利委托辩护人。要是因为经济困难或者其他缘由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能够申请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来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关押的情况下,其监护人、近亲属也能够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委托之后,需要及时告知办案机关。这里面有几个关键概念,“侦查机关”包含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等。“强制措施”像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以及逮捕等。“监护人”是针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责任的人。“近亲属”在刑事诉讼里通常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总之,按照规定及时委托辩护人,对于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非常关键。这是因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处于相对弱势地位,专业的辩护人能够为其提供法律帮助、进行有效的辩护,确保其在法律程序中得到公平对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4-03 01:49:48

经济诈骗犯逃跑怎么判的

最近回复:

经济诈骗犯逃跑会加重处罚。原犯罪行为量刑是依据诈骗金额等情节来定的。数额较大时,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要是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会被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还要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将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且要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而逃跑这一行为属于加重情节,司法机关会全力追捕。一旦将其抓获归案,就会在原量刑幅度基础上从重处罚。要是在逃期间又实施了其他犯罪行为,那就会数罪并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综合量刑。总之,经济诈骗犯逃跑会受到更严厉的法律制裁,以此彰显法律对犯罪及逃避行为的严肃惩治。比如,如果一个经济诈骗犯原本诈骗数额较大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刑罚,因逃跑被抓获后,就会在这个量刑基础上加重处罚,可能会被判处更接近三年上限的刑罚,若还有其他犯罪行为,处罚会更重。

2025-04-02 07:13:39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包含什么

最近回复: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限定于因犯罪行为导致的物质损失。涵盖两方面,一是人身权利受犯罪侵犯造成的物质损失,包含治疗康复的合理费用、误工费等,残疾的有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死亡的有丧葬费;二是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的物质损失。而精神损失不在赔偿范围内。此外,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致损的,通过追缴或责令退赔解决,不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1.对于人身权利受损赔偿,相关部门应严格审核费用的合理性与关联性,确保赔偿公平合理。2.财物毁坏赔偿需准确评估财物价值,可引入专业评估机构。3.司法机关要做好追缴和责令退赔工作,保障被害人权益。

2025-04-02 06:44:51

无证驾驶是否属于刑事犯罪

最近回复:

1.无证驾驶通常是行政违法,依《道路交通安全法》,未取得、被吊销或暂扣驾照驾驶机动车,会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还可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2.若无证驾驶引发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交通肇事罪,属于刑事犯罪。依据《刑法》,违反交规发生重大事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3.为避免此类情况,驾驶者应严格遵守法规,通过正规途径考取驾照。执法部门要加强监管,加大对无证驾驶的查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保障交通安全。

2025-04-02 06:17:30

掩饰隐瞒初犯45万怎么判刑

最近回复:

1.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45万属情节严重,依刑法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初犯可从轻量刑。2.法院量刑会全面考量,综合全案事实、证据,结合嫌疑人具体行为、主观故意程度等判断。3.若嫌疑人有自首、立功表现,或积极退赃退赔取得谅解等,可在法定量刑幅度内从轻处罚。建议犯罪嫌疑人主动自首,争取立功机会,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同时,应尽快退赃退赔,尝试取得被害人谅解,以争取更有利的量刑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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