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
提问 15万律师在线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百科 >刑事辩护百科>刑事诉讼百科 > 疑罪从无
疑罪从无

疑罪从无

司法实践中,如果不能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就只能推定其无罪对其进行释放,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疑罪从无原则。那么大家对疑罪从无了解多少呢?律图小编介绍疑罪从无的相关知识给大家做个参考。

2021.09.30 409553人阅读
1

疑罪从无是什么意思

你知道疑罪从无是什么意思吗?疑罪从无原则是《刑事诉讼法》中最重要的原则之一,此时不能确定嫌疑人、被告人犯罪,那么就不能定罪处罚。

疑罪从无,是指刑事诉讼中,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

查看全文 >>
2

疑罪从无原则

疑罪从无,小编的理解为不能很明确的确定嫌疑人犯此罪,那么就不能认定他犯有此罪。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是将疑罪从无作为一项原则规定的。那么刑事诉讼中疑罪从无原则具体有怎样的内容呢?

(一)侦查阶段

侦查机关适用疑罪从无原则的法律依据是相对模糊的:(1)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 充分……”。(2)第七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

查看全文 >>
3

疑罪从无和无罪推定

无罪推定,简单来说是指一个人在未经法律判决其有罪之前,应该视为其实无罪的;而疑罪无从,做为无罪推定原则的具体内容之一,是司法实践难以避免的常见现象。无罪推定和疑罪无从是现代刑事司法文明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那么疑罪从无和无罪推定的概念及确立意义是什么?

(一)无罪推定,简单地说是指任何人在未经依法判决有罪之前,应视其无罪。除以上内容外,无罪推定还包括:被告人不负有证明自己无罪的义务,被告人提供证明有利于自己的证据的行为是行使辩护权的行为,不能因为被告人没有或不能证明自己无罪而认定被告人有罪。

......

查看全文 >>

疑罪从无相关百科

  • 检察院抗诉

    检察院抗诉

    我国法律规定,检察院是行使监督职能的国家机关,一旦发现法院的判决有错误,就可以提出抗诉,要求法院进行再审。那么大家对检察院抗诉了解多少呢?…

    2021.09.30 155107人阅读
  • 辩护人

    辩护人

    现实生活中,如果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往往就会聘请律师作为自己的辩护人为自己进行辩护,争取减轻处罚。那么大家对辩护人了解多少,是否知道哪些人…

    2021.09.30 114909人阅读
  • 刑事辩护词

    刑事辩护词

    犯罪嫌疑人要是构成了犯罪被检察机关提供公诉时,写一份优秀的刑事辩护词是非常重要的,它能有效的帮助犯罪嫌疑人减轻处罚。那么大家知道刑事辩护词…

    2021.09.30 56828人阅读

疑罪从无相关咨询

请教一下摩托车无证驾驶怎么处罚

律图江苏

律图江苏律师 最近回复:

如果追究刑事责任,可作无罪辩护或缓刑辩护。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咨询一下故意杀人罪判无期徒刑可以减刑吗

律图呼和浩特

律图呼和浩特律师 最近回复: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如果在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但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我想咨询一下行政合同无效怎么办

律图陕西

律图陕西律师 最近回复:

1、返还财产。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依据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因为无效合同从开始就无效,所以返还财产就是使当事人的财产关系恢复到合同签订以前的状态。也就是说,是谁的财产就应当归还给谁。如果标的物已消耗、损坏或灭失,或者已被善意的第三人合法取得而不能返还时,则可用赔偿经济损失的办法进行抵偿。 2、赔偿损失。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如果双方均有过错,那么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是指承担因自己的过错责任而造成的损失,即指双方当事人按照责任主次、轻重,分别承担经济损失中与自己责任相应的份额,而不是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也不是平均分担损失。 3、追缴财产。对于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无效合同,如果当事人双方都是故意的,就应当将双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如果只有一方是出于故意的,那么故意的一方应将从对方取得的财产返回给对方;非故意的一方已经从对方取得的或者约定取得的财产,应收归国家所有。同时,在追缴故意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时,要注意保护非故意一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也就是说非故意一方的合法财产是不能追缴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可以认定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律图六盘水

律图六盘水律师 最近回复: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1.行为人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不真实;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 4.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5.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6.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您好咨询一下聚众斗殴从犯如何判刑

非诉讼类律师团

非诉讼类律师团律师 最近回复: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问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刑法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问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2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