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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犯罪的主体当中有一部分是未成年人,而根据法律的规定未成年人犯罪的,一般是要从轻或减轻处罚的。但此时最好还是聘请律师进行辩护,这样才能争取宽大处理。那么未成年人故意伤害罪辩护词该怎么写呢?
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受张某某及其家人的委托,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指派我担任张某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的辩护人,现发表以下辩护意见,恳请法院予以采信。
一、被告人张某某犯罪时未满16周岁,系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被告人张某某的出生时间是1996年4月20日,犯罪时间是2012年2月28日,犯罪时未满16周岁。依据我国刑法规定,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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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是公诉案件,按照刑事诉讼的程序,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以后,被告人需要提交辩护词,那么一审故意伤害罪辩护词怎么写?
刑事案件辩护词是辩护人在参与刑事诉讼活动中,按照法定程序,为履行其职责,向法庭发表的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的法庭演说词。任何人在遭遇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时,都有权针对被指控的罪行进行无罪、罪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辩解和辩论。
1、首部
(1)标题。首行要写明标题
(2)呼告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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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相关介绍后进行不合理的陈述:本案犯罪嫌疑人对人体损伤程度检验鉴定书申请重新鉴定,由于受害人拒不配合重新鉴定未果。辩护人对该鉴定意见提出以下合理怀疑:1、鉴定结论依据三次CT报告单内同严重矛盾,未说明矛盾原因,仅依据其中最后一次CT报告作出结论,内容明显存在虚假,程序违法。
如果有证据表明,犯罪嫌疑人是不构成故意伤害罪的,那么此时辩护律师该如何来写这个辩护词呢?这对犯罪嫌疑人来讲是很重要的。律图小编将在下文中为大家带来一份不构成故意伤害罪辩护词的范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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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辩护词无罪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本律师接受被告人***的委托,经过上海伟创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担任***的辩护人,参与本案的诉讼,依法履行职责,承担辩护任务。
接受委托后,辩护人查阅了涉及该案的全部卷宗资料和证据材料、先后多次会见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的辩解,了解了本案案情,现结合本案证据、事实及适用法律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供法庭合议时参考:
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知,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关键在于行为人必须是主观上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伤害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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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规定,检察院是行使监督职能的国家机关,一旦发现法院的判决有错误,就可以提出抗诉,要求法院进行再审。那么大家对检察院抗诉了解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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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要是构成了犯罪被检察机关提供公诉时,写一份优秀的刑事辩护词是非常重要的,它能有效的帮助犯罪嫌疑人减轻处罚。那么大家知道刑事辩护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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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辩护词相关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律师 最近回复:
两者的区别有:
1、两者的法律依据不同。
2、两者适用的条件不同。
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条件包括:
(
1)赠与合同尚未履行,赠与物的物权尚未发生转移;
(
2)赠与合同不具有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的性质;
(
3)赠与合同尚未经过公证。
3、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法律后果不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律图法律咨询律师 最近回复:
有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侵害知识产权情节严重:
1、因侵权被行政处罚或者法院裁判承担责任后,再次实施相同或者类似侵权行为;
2、以侵害知识产权为业;
3、伪造、毁坏或者隐匿侵权证据;
4、拒不履行保全裁定;
5、侵权获利或者权利人受损巨大;
6、侵权行为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人身健康;
7、其他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
此外,人民法院还会考虑侵权手段、次数,侵权行为的持续时间、地域范围、规模、后果,侵权人在诉讼中的行为等因素,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第四条
对于侵害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认定,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侵权手段、次数,侵权行为的持续时间、地域范围、规模、后果,侵权人在诉讼中的行为等因素。
被告有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
(一)因侵权被行政处罚或者法院裁判承担责任后,再次实施相同或者类似侵权行为;
(二)以侵害知识产权为业;
(三)伪造、毁坏或者隐匿侵权证据;
(四)拒不履行保全裁定;
(五)侵权获利或者权利人受损巨大;
(六)侵权行为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人身健康;
(七)其他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
律图法律咨询律师 最近回复:
加害履行又称加害给付,是指因为瑕疵履行方的过错履行行为,致使合同相对方的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形,如数量不足、质量不符合法定或约定的标准、包装不符合规范、交付的地点、方式不符合要求等。其法律后果是:
(1)合同相对方有权要求瑕疵履行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瑕疵履行方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合同相对方不能依据违约责任获得赔偿时,有权要求瑕疵履行方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 在服务消费合同领域内,经营者有保证服务质量的义务。但是,“消费者在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的瑕疵的除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
2、经营者只要明示了服务存在何种瑕疵,没有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并且消费者是自愿接受服务的,那么,经营者就不必承担瑕疵履行的法律责任。这里也提醒消费者,选择存在瑕疵的服务时一定要三思而后行。否则,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将很难得到法律的保护。
律图法律咨询律师 最近回复:
所谓加害给付的构成要件,是指符合何种条件才能使债务人负担加害给付的责任。
1、加害给付必须以债务人存在给付行为为前提。另一种观点认为,加害给付并不以债务人有给付行为为前提。
2、非给付行为是否可以产生加害给付。在一般情况下,加害给付是以给付不合格的行为为前提的,也就是说首先必须是债务人作出了履行,但履行不符合合同规定,从而造成了债权人的履行利益以外的损失。从严格履行的意义上讲,债务人履行时未尽到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附随义务,如未尽到瑕疵告知的义务,保护协作忠实的义务等,也表明债务人未能全面履行其应尽的义务,因此也是一种不合格的履行。所以我们认为,构成加害给付应该以债务人存在着不适当履行行为为前提。由此可以看出加害给付的构成要件主要是两个:即不适当履行的行为及由此造成的对债权人的履行利益以外的其它损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律图法律咨询律师 最近回复:
这个刑罚意味着: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不羁押在监狱、看守所等执行场所中,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也不离开自己的家庭,不中断与社会的正常交往。对罪犯不予关押,是管制刑与其他刑罚方法的重要区别。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限制罪犯自由主要表现在限制罪犯的政治自由、担任领导职务、外出经商、迁居等自由。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动中与普通公民同工同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