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家庭养老是一种具有牢固连接性的反馈机制。
就物质支持而言,家庭养老表现为代际间的财产继承与转移,这是以家庭为核心,自然达成的保障手段,顺畅而完整地实现了保障目的。
父母辛劳抚育子女成长,待到儿女成年后,便负起养老职责,以回报上辈的慈恩,这无疑是由下一代向上一代馈赠的美好循环,两代人之间的传输与给予在家庭单位内产生了互惠互利、平衡稳定的积极效应,从而构建出一个自动的养老金创收、累积、增值及支付流程。
其次,社区居家养老由中国居家养老基金会进行全面规划与协调,其内涵是指老年人群体根据我国传统的民族生活习性,选择在家中度过晚年时光的养老模式。
这种模式倚赖于社区平台,将社区内丰富的服务资源进行有机整合,为老年人提供包括餐饮、保洁、洗浴、医疗辅助等各方面的服务支援。
最后,对于机构养老,这是社会养老方面的专用术语,特指为老年人群体提供包括日常生活照料、个人清洁卫生、生活护理、健康管理以及文化体育娱乐活动等多方位综合服务的机构。
该类机构既可以是拥有独立法人资格,又可以是作为医疗机构、企业、事业单位、社团组织乃至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一部分或附属机构存在的机构。《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