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造货币罪,是指对真币采用挖补、剪贴、揭层、拼凑、涂改等方法进行加工处理,改变货币的真实形状、图案、面值或张数,增大票面面额或者增加票张数量,数额较大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货币管理制度。变造货币与伪造货币,是两种确有较大差异的行为。前者是对真正的货币予以加工而增加币值或币量的行为,其特点是假中有真;而后者则是仿照真币制造假币的行为,完全…
适用本罪时应注意区分变造货币罪与伪造货币罪的界限:变造货币与伪造货币是不同的,变造货币是在货币的基础上进行加工处理,以增加原货币的面值,伪造货币则是将非货币的一些物质经过加工后伪造成货币,有的伪造货…
变造货币,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变造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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