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诉讼聘请律师的费用问题,主要需视案件是否涉及其财产权益而定。
若涉案财产较少,可考虑按照计件方式收取律师费用,根据国家政策规范指导,无财产纠纷的普通民事案件的收费范围在6千元至10万元左右展开协商并确定具体价格。
如若涉案财产较多,则可按照标的金额比例进行收费。
然而,律师费通常是由当事人和律师经过充分协商后决定的,但仍应参照国家政策规范的指导价格予以衡量。
据统计,按件计费的情况下:
(1)无财产争端且诉讼较为简单的案件:
普通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权利的,将基于该案件的性质、复杂程度以及律师所必需付出的工作时间等多个综合因素,在6000元至10万元之间进行协商并确立付费金额;
对于审判地点设在外地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若是不涉及财产权利的,其代理费用不应低于20000元;
(2)法律文本撰写、修订、审查:
如果是代理人代为编写、修改、审核法律文本,将根据法律文本的性质、难度、以及委托人要求完成这项任务所需消耗的时间等多种因素,在每份文档600元至2000元之间展开协商并最终确定付款金额;
(3)律师见证服务:
根据该项业务的性质特点、实际需要投入的时间等多样化的因素,协商以每次收费额2000元至10000元作为参考范围;
(4)代理人代为办理公证事项:
由于律师代理的公证事务种类不同,每次收费额可在1500元至3000元之间进行协商商议;
(5)律师信函及法律建议书制作:
当代理人同意为委托方提供律师信函或者法律建议书时,收费额将取决于此项业务的复杂程度高低、使用需求目的、以及足以使律师投入足够精力处理这一项目所需的完成时间等多项关键因素,协商确定最终的价格,一般收费区间在每份1500元至20000元之间。《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第十一条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第十二条
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