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后若您希望获得孩子的抚养权,我们建议您首先尝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共识,可考虑寻求法律帮助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以下四种情况通常会得到司法机构的认可及支持:
首先,如父母一方因患有严重疾病或伤残导致无法继续承担养育责任;
其次,父母一方有虐待孩子的行为或者其与孩子共同生活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产生了负面影响;
再者,当孩子年满八周岁且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而该方也具备抚养能力时;
最后,如果存在其他合理的理由需要变更抚养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