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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的效力如何确定。赠与合同公证是怎样的,如何撤销,赠与合同范本整理。

2022.04.24 9414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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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的公证

1、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赠与书;

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屋证、存单等;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2、赠与房屋过户必须办理赠与合同公证手续。接受赠与房屋的受赠人,应当持房屋所有人的”赠与公证书”和本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屋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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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合同

房屋赠与合同

赠与人:__________________

受赠人:__________________

赠与人将其房屋赠与受赠人,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一条 赠与房屋状况

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规格: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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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相关咨询

你好问一下针对于寻衅滋事罪与抢劫罪是什么区别

律图广西

律图广西律师 最近回复:

寻衅滋事罪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人实施寻衅滋事的行为时,客观上也可能表现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特征,这种行为和以暴力威胁手段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抢劫罪看起来有一定的相似性。但实际上,它们存在着诸多区别。主要表现在: 1、寻衅滋事罪的行为人主观上不仅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还有逞强好胜和通过强拿硬要这种手段来填补其精神空虚等其他目的;而抢劫罪行为人一般仅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 2、寻衅滋事罪行为人客观上一般不以严重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方法强拿硬要财物,否则构成的是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即转化犯;而抢劫罪的行为人则必须是以暴力、威胁等作为劫取他人财物为手段。 3、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未成年人使用或者威胁使用轻微暴力抢劫少量财物的行为,一般不宜以抢劫罪定罪处罚。如果其行为符合寻衅滋事罪特征的,可以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我想问一下针对寻衅滋事参与者最多判多少年

律图通辽市

律图通辽市律师 最近回复: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寻衅滋事罪的参与者判刑多少年,要依据其在寻衅滋事罪中的作用而定,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是从犯的,从轻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 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你好问一下非法拘禁罪的数罪与一罪的情况是怎么的

律图南川区

律图南川区律师 最近回复:

1.非法拘禁罪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刑讯逼供罪及暴力取证罪的牵连、竞合非法拘禁罪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牵连,通常表现为在非法拘禁过程中,行为人对被害人进行暴力加害,或者行为人用非法拘禁方法故意使被害人因冻饿等原因而死亡、受伤等。对于在非法拘禁中对被害人加害的情况,应当注意,本条第2款明确规定,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因此,一方面对于这种情况只应按一重罪即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另一方面,要注意其适用的条件:必须是在非法拘禁中“使用暴力”且“致人伤残、死亡”。这里的“伤残”不包括轻伤,而是指重伤,但不限于肢体残废的情形,而是包括各种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情形在内。至于上述后一种情况,即行为人目的即在于故意伤害、故意杀害被害人,只不过其方法采用了非法拘禁而已,自然应按牵连犯的处罚原则,从一重罪定罪处罚,即按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非法拘禁罪与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形成牵连犯形态或想象竞合犯形态的情况,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非法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证人拘禁,在此过程中又进行刑讯逼供或暴力逼取证言的行为。对于这种情形,应按刑讯逼供罪或暴力取证罪对行为人定罪处罚。当然,如果行为人在拘禁他人进行刑讯逼供、暴力逼取证言过程中致人伤残、死亡的,应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我国法律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取得受害人的谅解,那么是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的。但是如果立案了是不可以不进行处罚,也是不可以进行撤消案件的。在受到刑法的人,谅解书是很有必要的,一定要写的真诚,让受害人可以原谅。

民间借贷关系与赌博债务的区别

律图怒江

律图怒江律师 最近回复:

1、民间借贷关系是指当事人一方按照约定将一定种类和数量的货币转移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后返还货币的协议而产生的法律关系,这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民事法律关系。民间借贷关系通常以借款合同、借条等形式来体现,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对自然人借款,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约定形式。而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包括其他组织)之间,一方将一定数量的金钱转移给另一方,另一方到期返还借款并按约定支付利息的民事法律行为。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成立需符合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形式要件即达成合意的外在形式,如借条、借款合同、口头约定以及其他可以表明双方借款合意的形式;实质要件即款项的实际交付。民间借贷案件具有实践性特征,借贷合同的成立,不仅要有当事人的合意,最主要的特点是要有交付钱款的事实。 2、赌博而产生的债务可以因当事人因赌博过程中债务产生的方式不同主要分为以下两种:一是赌博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因赌博输赢没有实际现金支付,输家向赢家以欠条方式确认的赌博债务;二是赌场中庄家或者专门放高利贷牟利的人(俗称“放码人”)向参与赌博的人员发放借款,借款人向他们出具借条而产生的赌博债务。赌博债务关系的表现形式也可能表现为借条、欠条等书面形式,但与正当的借贷关系相比有很大的区别,如借款用途可能为随意编造,利息约定可能大大超出同期银行利息,最主要的是往往没有实际借款的交付,如借款人在赌场中得到的只是代表一定数额金钱的筹码,而不是法定货币。一些以欠条为表现形式的赌博债务往往是由以前赌博债务的高额利息形成的。赌博债务是非法债务,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请问物业服务合同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区别有哪些

律图山东

律图山东律师 最近回复:

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普通物业服务合同,均属于广义的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指在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由房地产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合同。 普通物业服务合同,是指全体业主出面或者由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相关决议出面,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 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普通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区别为: 1、合同相对方不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的另一方主体为房地产建设单位;普通物业服务合同的另一方主体则为业主委员会。 2、订立合同时间不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产生于物业管理的前期阶段; 普通物业服务合同则产生于业主入住达到一定比例并通过法定程序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并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后。 3、合同履行期限不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期限与普通物业服务合同密切相关,后者的生效往往伴随着前者的失效; 普通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一般由当事人协商并在签订合同时予以确定。 4、合同内容不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主要侧重于对建筑物建成初期的养护、安全保障以及配合建设单位为未来即将入住的业主提供服务等; 普通物业服务合同侧重于对建筑规划内建筑物的维护、环境及居住条件的保障等。 三、《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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