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
  • 什么是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是指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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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任何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也能构成本罪之主体。

    (二)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其故意的内容表现为三种形式,一是故意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二是明知是假的或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而故意予以销售;三是故意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过失行为,如在不明知的情况下销售了假的或失去使用效能的农约、兽药、化肥、种子,不能构成本罪。本罪的犯罪目的,大多都是为了谋利。特别应当指出的是,使生产遭受重大的损失,是本罪的后果,不是本罪的目的。

    (三)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农业生产。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所谓农药,是指用于防治药、虫、草、鼠害、调节植物生长发育的农用化学药虫剂、杀菌剂、除草剂等。所谓兽药,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畜禽等等生产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等农用生产资料,致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

    (四)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农、林、牧、渔等生产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等农用生产资料,致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

    生产、销售伪劣农用生产资料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所谓假,是指农药、化肥、兽药的成份名称不符合有关标准所规定的应当含有的成份名称,或用非农药、非兽药、非化肥冒充农药、兽药、化肥,或用此种农药、兽药、化肥代替另一种农药、兽药或化肥,以及其他应按假的来处理的农药、兽药和化肥,如未取得批准文号生产的或者国务院农牧业行政管理机关明文规定禁止生产或销售的兽药等。

    2、销售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效能,是指事物所蕴藏的有利的作用与价值。失去使用效能,则就是指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因过期、受潮、变质等原因已经丧失其有利的作用及价值。使用它已无法产生出其应有的效果,如农药已无法防治病、虫、害,化肥已不能给植物养分而促使其生产等等。

    3、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和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及种子。所谓不合格,是指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次品、劣品,其虽有一定的使用效能,但无法达到合格产品所应有的使用效能,如农药、兽药、化肥的成份与产品质量标准不相符合,超过有效期尚未完全丧失效用等。这点与假的或失去使用效能的上述物品不同,后者是对于所要防治的或应该达到的目的是毫无效果。

    无论行为人实施的是生产、销售哪一种行为,针对的是何种对象,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只要出于故意,并达到了一定的危害结果,使即可构成本罪。

    生产、销售伪劣农用生产资料的行为必须造成了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结果才能构成本罪,这就是说,本罪为结果犯。如果只有生产、销售行为而没有危害结果,或者虽有危害结果,但致使生产损失没有达到损失较大的程度,也不能构成本罪,但这不排除可以构成他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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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认定

    (一)本罪与非罪的区别

    依本条之规定,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只有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才构成本罪。如果没有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就不构成本罪。另外,行为人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虽没有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但销售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构成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同时又构成生产、销笛伪劣产品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

    (二)本罪与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区别

    认定本罪要注意与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区别。其主要是:(1)本罪一般是出于非法牟利的目的,后罪则是出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2)本罪在客观方面一现为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并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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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量刑标准

    1、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犯罪行为,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3、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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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立案标准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 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

    (二) 其他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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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中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一般以二万元为起点;重大损失,一般以十万元为起点;特别重大损失,一般以五十万元为起点。

    第十一条 实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犯罪,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第十二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从重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二十三条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案(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 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

    (二) 其他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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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0 12:42:39

基本农田被强占,用作建设绿化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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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为您维权!关于您的问题,考虑到您的留言描述不够详细,建议您尽快和我们电话沟通联系,如果方便的话,咱们可以面谈具体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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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药费报销需要什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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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工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务必重视30日的申请期限,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避免逾期影响职工权益。(二)职工就医要遵循规定,紧急情况先就近急救,稳定后尽量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后面治疗。(三)申请报销时,用人单位或职工仔细准备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以顺利通过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审核。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025-03-29 14:21:25

不知情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会构成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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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事儿。一般情况下,如果销售者压根不知道自己卖的是假冒伪劣产品,那可不算犯罪。就好比你去买东西,根本没察觉到那是假的,那你就没啥事儿。但是,如果明明应该知道那是假的,却因为自己没注意或者粗心大意,还是把它卖出去了,那这可能就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未遂了。就像你明明有机会发现那是假的,却没好好去看,结果就卖出去了,这就有点危险了。要是销售者真的不知道自己卖的是假的,并且还能拿出证据证明这些东西是合法来源的,那我们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了,就跟你买东西不知道是假的,也不能随便抓你一样。不过,要是在销售过程中,销售者因为自己的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导致不小心卖了假冒伪劣产品,那可就麻烦了,还是有可能要面临民事赔偿之类的法律责任。所以说,到底构不构成犯罪,得综合考虑销售者的主观故意到底是啥,是不是真的知道自己卖的东西是真还是假,还有能不能证明这些东西的来源是合法的等等这些因素。这就跟法官断案一样,得把这些情况都弄清楚了,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

2025-03-29 12:02:56

交通事故责任化分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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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这边发生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况可以阐述一下

2025-03-24 11:04:02

销售有毒有害药品罪刑法如何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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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生产环节,要重点关注原料采购渠道,查看是否有采购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记录,留存好相关票据、合同等,这能证明原料来源。(二)销售环节,注意留存销售记录,包括销售对象、数量、时间等信息,以此判断销售者是否明知食品存在问题。(三)及时收集实物证据,如封存涉事食品样本,为后面鉴定提供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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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通法规处罚细则,想了解关于超速行驶的处罚,新法规有哪些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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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方便说下具体情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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