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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是指违反国家产品质量管理法规,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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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

    医用器材标志 该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单位,也包括个人;既包括生产者、销售者,也包括购买并使用者。

    2、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方面一般为故意,过失也可构成本罪。

    3、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

    第一、行为人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而生产、销售。第二、或者医疗机构或个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而购买、使用,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在第一种情况下,生产者、销售者既可是取得生产、销售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也可是未取得生产、销售资格的单位和个人。刑法所关注的是所生产、销售的产品本身的质量。只要由于产品本身质量问题而造成了对人体健康严重危害的,即可构成本罪。

    在第二种情况下,医疗机构和个人不仅要有购买行为,而且要有使用行为。该罪是一种结果犯,即只有在造成对人体健康的严重危害结果时才可以成立。

    4、客体

    从刑法立法方式看,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为国家对医疗用品的专门管理制度,次要客体为公共安全。

    惩罚该罪注重的是保护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即只有在出现一定的危害社会结果后才能构成本罪。如果仅有生产、销售、购买并使用行为而没造成危害结果的不以该罪论处。那么,其侵犯的主要客体应为公共安全。因为即使没有造成实害结果,但其生产、销售、购买及使用行为已经是对医疗用品专门管理制度的严重损害。但刑法并没有将此作为该罪处理。可见在医疗用品的专门管理制度和公共安全这两者中,立法者显然更倾向于保护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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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认定

    1、本罪与医疗事故罪的区别

    从犯罪构成的角度来看,前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后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前罪在主观方面既可是故意也可是过失,后罪则只能是过失;前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购买并使用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而出现了严重危害结果,后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而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前罪的犯罪客体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后罪的客体为社会管理秩序。由于二者在犯罪构成上的上述区别,使二罪好像没有什么易混淆之处。但是,当医疗机构或者个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是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材而购买、使用从而发生了严重后果时,就容易在认定上出现混乱,存在想象竞合,以想像竞合犯的处罚原则,应择一重处断,即以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处罚。

    2、本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区别

    这两个罪名是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关系。依照刑法理论当特别法与一般法出现竞合时应以特别法优于一般法为主、重法优于轻法为辅的原则,依据上述原则在认定二罪时就应注意:若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尚未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但其销售金额已达5万元时,受前罪对犯罪结果要求的限制,就只能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若销售金额未达5万元,也未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则不应以犯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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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量刑标准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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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立案标准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 进入人体的医疗器械的材料中含有超过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 进入人体的医疗器械的有效性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导致治疗、替代、调节、补偿功能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可能造成贻误诊治或者人体严重损伤的;

    (三) 用于诊断、监护、治疗的有源医疗器械的安全指标不合符强制性标准要求,可能对人体构成伤害或者潜在危害的;

    (四) 用于诊断、监护、治疗的有源医疗器械的主要性能指标不合格,可能造成贻误诊治或者人体严重损伤的;

    (五) 未经批准,擅自增加功能或者适用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或者人体严重损伤的;

    (六) 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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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二十一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案(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 进入人体的医疗器械的材料中含有超过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 进入人体的医疗器械的有效性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导致治疗、替代、调节、补偿功能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可能造成贻误诊治或者人体严重损伤的;

    (三) 用于诊断、监护、治疗的有源医疗器械的安全指标不合符强制性标准要求,可能对人体构成伤害或者潜在危害的;

    (四) 用于诊断、监护、治疗的有源医疗器械的主要性能指标不合格,可能造成贻误诊治或者人体严重损伤的;

    (五) 未经批准,擅自增加功能或者适用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或者人体严重损伤的;

    (六) 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医疗机构或者个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而购买并有偿使用的,视为本条规定的"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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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7 18:15:51

刑法上的销售金额如何认定

最近回复:

1.刑法里的销售金额,是生产者、销售者卖伪劣产品后拿到手和该拿到的所有违法收入。拿到手的是实际收到的销售款,该拿到的是按合同或约定应得但还没拿到的。2.能确定实际售价就按此算销售金额;不能确定,按同类合格产品的市场中间价算。3.生产且销售伪劣产品,算全部销售金额;多次卖伪劣产品没处理,销售金额累计算。4.销售金额是判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犯罪量刑的重要依据。

2025-09-27 14:36:46

离婚诉状材料到哪里拿到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1)自行撰写离婚诉状,需依据民法典等法律规定。明确原被告信息,以便法院准确识别当事人。诉讼请求要清晰列出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权及财产分割等具体要求,事实与理由部分则需阐述婚姻状况、矛盾产生原因等情况。(2)去法院立案庭获取模板也是可行途径。部分法院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需求,会提供离婚起诉状模板,参照模板填写能让诉状格式更规范。(3)委托律师代书有明显优势。律师凭借专业法律知识和丰富经验,可根据当事人具体情况起草诉状,能更精准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醒:自行撰写诉状要确保内容准确合法;委托律师需选择正规有资质的。不同案情诉状重点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9-27 00:24:00

生产死亡后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最近回复:

医疗事故致患者死亡,赔偿项目及标准有严格规定。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和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实际扶养且无劳动能力者为限,按户籍或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不同年龄段扶养年限有别。精神损害抚慰金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死亡赔偿年限最长不超6年。死亡赔偿金各地标准不同,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或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标准,20年计算,高龄者有所减少。解决措施和建议:1.事故发生后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病历、诊断证明等。2.与医疗机构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申请医疗事故鉴定。3.依据鉴定结果,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2025-09-26 17:01:12

医疗事故等级赔偿标准最新是多少钱

最近回复:

1.医疗事故赔偿无固定金额,需结合医疗事故等级、过失行为责任程度、损害后果与患者原疾病关系等因素确定。2.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多项。计算方式多样,像医疗费按事故致人身损害治疗费用凭据支付,不包括原发病费用。3.具体赔偿金额要结合实际情况,经法定程序计算得出。

2025-09-26 15:40:20

医疗事故八级伤残的赔偿内容是什么

最近回复:

1.医疗费按治疗人身损害的实际费用算。2.误工费方面,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收入算,无固定收入按当地上一年职工年平均工资算。3.残疾生活补助费,按当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和伤残等级算,八级赔30%,最多赔30年。4.残疾用具费,凭医疗机构证明按普及型器具费用算。另外,可能还有护理费等。赔偿金额结合实际定,能协商就签协议,不行就诉讼。

2025-09-26 13:36:33

离婚时一方不愿意出售房产的问题如何解决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1)离婚时房产分割可先尝试协商,达成一方取得房产并补偿另一方的协议,这种方式较为平和,能避免过多纠纷。(2)若协商无果则可向法院起诉。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比如房产来源、出资情况以及婚姻持续时间等,以确保分割的公平性。(3)若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会由评估机构对房屋按市场价格作价评估,取得房屋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4)若双方都不主张房屋所有权,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对所得价款进行分割。提醒:在处理离婚房产分割时,要注意保存好房产出资等相关证据。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9-26 04:33:11

工伤赔付后期医疗费用怎么算的

最近回复:

(一)计算与认定: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是工伤复发需治疗,才可纳入赔付范围。(二)费用范围:包括治疗工伤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不包括非因工伤引发疾病的治疗费用。(三)计算标准: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后期医疗费用由单位承担。(四)报销要求:职工要妥善保留医疗费用票据,及时向用人单位或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2025-09-25 22:28:39

医疗纠纷如何举证处理方法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1)医疗纠纷通常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患者若要维权,需对到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的事实进行举证,可提供病历、检查报告、医疗费票据等材料。若主张医疗机构存在过错以及诊疗行为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一般也由患者承担举证责任。(2)在特殊情形下,如医疗机构隐匿或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伪造、篡改、销毁病历资料,可直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此时举证责任倒置,由医疗机构自证无过错。(3)处理医疗纠纷时,双方可先尝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人民调解或行政调解,也能直接向法院起诉。专业鉴定机构的医疗损害鉴定,对明确责任和因果关系至关重要,是纠纷处理的关键依据。提醒:患者维权要及时收集保存证据。遇到医疗机构存在隐匿、篡改病历等特殊情况,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专业分析。

2025-09-25 16:18:31

医院骗保保险多少金额被判刑了

最近回复:

1.医院骗保数额达到一定标准,会被以保险诈骗罪等追究刑事责任。个人骗保数额1万元以上、单位骗保数额5万元以上,会被立案追诉。2.医院骗保多属单位犯罪,骗保数额超5万元,就可能判刑。3.医院骗保,相关主管和责任人员担责,可能判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量刑依犯罪情节和骗保数额而定。

2025-09-25 15:02:33

撞伤人垫付不起医药费怎么办

最近回复:

结论:撞伤人后垫付不起医药费,可与对方协商垫付、向保险公司申请交强险垫付、符合条件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垫付,同时积极与受害者及其家属沟通。法律解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交通事故中撞伤人却无力垫付医药费时,有多种解决途径。与对方协商垫付是一种可行的方式,后续可根据保险理赔和责任认定结果结算。若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有义务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先行垫付抢救费用,这是法律赋予受害者的保障。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在特定情形下如抢救费用超交强险限额、肇事机动车未参保、机动车逃逸等,可先行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积极与受害者及其家属沟通,表明担责态度,有助于缓和矛盾。如果在处理此类交通事故赔偿问题上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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