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起诉,无论是否具备分居时间的限制,向法院发起诉讼都是您的正当权益。
然而,法院对于判断离婚与否的标准之一便是分居时间已经长达两年。
因此,为了能够成功地进行离婚诉讼,需要具备坚实、合法且具有说服力的证据及资料。
为确保法院能依法严肃地对待并处理你的离婚诉讼,你首先需明确的是你和你配偶之间的感情现已发展到破裂的程度,这将成为法院判定你们是否符合离婚条件的重要依据。
在这个过程中,你需要准备并提交的材料包括:
民事起诉状,即通常所说的离婚起诉状;
你们夫妻二人的有效结婚证书;
你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户口簿;
如果你不是首次提起离婚诉讼,那么你还需要提供此前法院针对离婚案件审理后所作出的判决书或裁定书。
此外,如果你的配偶被认定为过错方,你有权要求其承担离婚赔偿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在女方处于孕期、分娩后一年以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之内,男方无权提出离婚申请。
但如果是女方主动提出离婚,或者法院认为确实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则不受此规定的限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诉讼费收费办法,离婚案件的争议标的额在1万元以下的,法院收取50元的诉讼费用。
然而,如果涉及的处理金额超过了1万元,法院将会额外征收1%的诉讼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