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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对怀孕妇女有哪些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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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19 · 1671人看过
导读:劳动法对怀孕妇女保护众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等降低工资、辞退或解除合同。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应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劳动。怀孕7个月以上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安排夜班,劳动时间内应安排休息,产前检查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各地天数不同,产假期间有生育津贴,保障其合法权益。
劳动法对怀孕妇女有哪些保护

一、劳动法对怀孕妇女有哪些保护

劳动法对怀孕妇女有诸多保护。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此外,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各地产假天数有差异,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这些规定旨在保障怀孕妇女合法权益,使其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能得到合理照顾和保障。

二、劳动法对怀孕裁员是如何规定的

依据法律,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而解除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处于孕期的女职工也在禁止裁减之列。 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与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女职工有两种维权途径。一是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至哺乳期结束,在此期间用人单位需正常支付工资;二是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用人单位应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女职工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女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其支付。

三、劳动法对怀孕妇女有哪些保障

劳动法对怀孕妇女有诸多保障。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此外,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可按规定领取生育津贴,生育或流产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由生育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支付。

在了解劳动法对怀孕妇女的保护时,我们提到了诸多方面。比如孕期产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而降低其工资等。实际上,除了这些,怀孕女职工还享有在劳动场所安全卫生方面的特殊保护。例如,单位要避免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而且,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若你对怀孕妇女在劳动法下的其他权益仍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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