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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票据诈骗罪

    票据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是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而使用,或冒用他人的票据,或签发空头支票、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捏造其他票据事实,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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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票据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他人的财物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金融票据是可流通转让的信用支付工具。广义的金融票据包括各种有价证券,狭义的金融票据仅指汇票、本票和支票。作为一种可流通转让的有价证券,金融票据具有有价性、物权性、无因性、要式性等特点。有价性即金融票据以支付一定金钱为目的;物权性即占有票据就享有物权,持票人可以依法向票据债务人行使请求权;无因性即持票人出示票据就可以行使票据权利,对取得票据的原因不负证明责任;要式性指票据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否则无效。由于金融票据具有上述特点,使用金融票据可以使资金使用效益大大提高,加速资金周转,及时清结债权债务,规范商业信用,还可以减少现金使用,节省流通费用。因此发展金融票据业务已成为我国金融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但是,金融票据的上述特点也使违法犯罪分子出于贪利目的而想方设法利用票据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票据骗取他人财物的犯罪日益突出。这类犯罪往往是在金融票据的流通和使用过程中进行的,因而它不仅侵犯了他人财产权利,更影响了金融票据的信誉,妨害了金融票据的正常流通和使用,破坏了国家对金融票据业务的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一般表现为以下六种行为方式:

    (1)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

    这种情形是指行为人以伪造、变造的金融票据冒充真票据进而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构成这种形式的犯罪要求行为人在使用票据时,“明知”是伪造、变造的。如果行为人在使用汇票、本票、支票时,确实不知道该票据是伪造、变造的,则不构成此项犯罪。

    (2)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

    这种情形是指利用已经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进行诈骗行为。这里所说的“作废”的票据,是指根据法律和有关规定不能使用的票据,它包括《票据法》中所说的过期的票据,也包括无效的以及被依法宣布作废的票据,还包括银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作废的票据。同上述第一种情形一样,构成这种形式的犯罪,也要求行为人在使用票据时,“明知”是已经作废的。

    (3)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

    这种情形是指行为人擅自以合法持票人的名义,支配、使用、转让自己不具备支配权利的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进行诈骗的行为。这里所说的“冒用”通常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指行为人以非法手段获取的票据,如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的票据,或者明知是以上述手段取得的票据,而使用进行诈骗活动;二是指没有代理权而以代理人名义或者超越代理权限的行为;三是指用他人委托代为保管的或者捡拾他人遗失的票据进行使用,骗取财物的行为。

    (4)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这里所说的“空头支票”是指: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支票。“签发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是指票据签发人在其签发的支票上加盖的与其预留于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处的印鉴不一致的财务公章或者支票签发人的名章。“与其预留印鉴不符”,可以是与其预留的某一个印鉴不符,也可以是与所有预留印鉴不符。

    (5)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汇票、本票的出票人是票据的当事人之一,是依法定方式制作汇票、本票并在这些票据上签章,将汇票、本票交付给收款人的人。出票人签发汇票、本票时,必须具有可靠的资金保证。这里的“资金保证”,是指票据的出票人在承兑票据时,具有按票据支付的能力,它既包括有可靠的资金来源,又包括出票人从出票时起就具有支付能力。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根据《刑法》(以下简称本法)第200条之规定,单位亦能成为本罪的主体。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票据诈骗的犯罪分子串通,即在实施票据诈骗的前后过程中,相互暗中勾结、共同策划、商量对策、充当内应,为诈骗犯罪分子提供诈骗帮助的,应以票据诈骗共犯论处。这是因为,进行票据诈骗活动实现其非法骗取他人财物的意图,往往离不开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内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犯罪分子提供企业帐号、联行行号及密押等信息。还应注意的是、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的上述行为不能一概而以票据诈骗共犯而论。例如,因自己的利用职务之便的主要行为,造成了本单位的经济损失的,此时应当按照贪污罪或职务侵占罪定性。只有因其帮助行为在造成了除自己所在金融机构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的经济损失的,以及不是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为主利用职务之便而侵吞、诈骗的,才以本罪共犯处罚。但无论以何罪处罚、都应从重处罚。如果在进行此种犯罪的过程中还有其他犯罪行为如受贿的,则按牵连犯从重处罚。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须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果行为人出于过失而使用金融票据,如不知是伪造、变造或作废的金融票据、误签空头支票、对票据事项因过失而导致记载错误等,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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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票据诈骗罪的认定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是否以骗取他人财物为目的是区别罪与非罪的重要标准。《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为避免混淆罪与非罪的界限,对行为人主观方面的一些状况进行了特别规定。如使用伪造、变造、或者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是“明知”的,在主观上是否明知其所使用的汇票、本票、支票是伪造、变造或者作废的,是划分是否构成本罪的重要界限之一。如果行为人在使用汇票、本票、支票时,在主观上确实不知道该票据是伪造、变造或者作废的,则不构成本罪。应当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判断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不是仅依据行为人自已的供述,而是要在全面了解整个案件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后得出结论。对于冒用他人的票据、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伪记载以及使用伪造、变造的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行为人必须具有诈骗他人财物的故意和目的,没有这种故意和目的,就不能构成本罪。

    一般说来,具有以下情形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1)不知是伪造、变造、作废的金融票据而使用的;

    (2)将他人的金融票据误认为是自己的金融票据而使用的;

    (3)不知存款已不足而误签空头支票或者误签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的;

    (4)签发汇票、本票时因过失而作错误记载的:

    (5)不知是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而使用的。等等。

    (二)区分票据诈骗罪与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界限

    两罪的根本区别在于,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惩治的是伪造、变造行为本身,而金融票据诈骗罪惩治的是使用这些金融票据进行诈骗的行为。如果行为人仅仅是伪造、变造金融票证,而没有使用的,则这种行为触犯了《刑法》第177条的规定,构成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但司法实践中这两种犯罪往往又是联系在一起的,表现为行为人先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或者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然后使用该伪造、变造的票证进行诈骗活动,这种情形实际上属于一种牵连犯的情形,应当从一重罪,即按票据诈骗罪论罪处罚,而不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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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票据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1、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2)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3)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4)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5)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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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票据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

    2.单位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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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票据诈骗罪司法解释

    1、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五十一条 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苦于问题的解释》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第十二条规定,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构成票据诈骗罪。

    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单位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单位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进行诈骗,数额较大的,以票据诈骗罪定罪处罚。

    3、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2)单位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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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5 04:18:30

企业借贷纠纷该怎么找证据

最近回复:

(一)收集借贷合意证据:准备借款合同、借条、还款协议等书面文件,它们能直接体现借贷关系和约定内容。(二)收集款项交付证据:银行转账就留存转账记录;现金交付则收集收条、在场证人证言等。(三)保留沟通记录:留存双方关于借款事宜的微信、短信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反映借款协商过程。(四)留存还款证据:保留还款转账记录、还款收据等,证明还款情况。(五)查看企业财务账册:从中查找关于该笔借贷的记录作为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企业借贷纠纷中收集的上述证据均在该法条规定的证据范围内。

2025-04-04 14:21:37

贷款诈骗罪法律规定应该怎么处罚

最近回复:

(一)若被怀疑涉及贷款诈骗罪,应第一时间收集能证明自身无非法占有目的及未实施诈骗行为的证据,如贷款资金的合理使用记录、还款计划与实际还款情况等。(二)主动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如实陈述事情经过,不要隐瞒或编造信息。(三)尽快聘请专业的刑事律师,律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阶段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2025-04-04 12:40:11

债务证据如何收集

最近回复:

(一)书证收集要收集借条、借款合同,保证其要素完备且双方签字,同时保留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或支付宝转账凭证证明款项交付。(二)视听资料收集在合法合规前提下,保留双方关于债务的电话录音、聊天记录,且内容要清晰体现债务事实。(三)证人证言收集寻找知晓债务情况的第三人,让其出庭作证并接受询问。(四)其他证据收集收集还款计划、催款记录等辅助证明债务存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025-04-04 08:10:28

诈骗罪全额退款有谅解书一般判多久

最近回复:

(一)当诈骗数额较小时,如果全额退款且获得谅解书,可能会被单处罚金、适用缓刑,也可能被判处短期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当事人可积极向法院说明退款和谅解情况,争取从轻处罚。(二)若诈骗数额巨大或特别巨大,即便有全额退款和谅解书,也会在相应法定刑幅度内从轻判罚,不过一般不会低于三年或十年。此时当事人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以争取一定从轻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5-04-04 06:41:23

搞暧昧离婚算证据吗

最近回复:

(一)在收集搞暧昧的相关材料时,要注意采用合法手段,比如从自己的聊天设备中获取与配偶的聊天记录,而不能私自侵入配偶或他人的设备去获取。(二)确保材料的真实性,不伪造、篡改相关证据,例如留存原始的亲密照片,不进行PS等修改。(三)要明确这些暧昧材料与夫妻感情破裂的关联性,收集时要考虑材料能否体现配偶与他人的暧昧行为对夫妻感情产生了负面影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搞暧昧的相关材料属于电子数据或书证等证据类型,但需查证属实才能使用。

2025-04-03 19:55:29

诈骗金额主犯不知情怎么判

最近回复:

(一)对于组织、领导犯罪集团实施诈骗犯罪的主犯,不管是否清楚具体诈骗金额,都要对集团所有犯罪行为负责,按照集团诈骗的总数额来量刑。在此情况下,主犯应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自己所知的犯罪情况。(二)如果主犯参与犯罪,但对超出其故意范围的额外诈骗金额确实不知情,一般无需对这部分金额承担责任,量刑依据其实际参与、组织、指挥的犯罪金额。这种情形下,主犯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己不知情。(三)主犯应注重自身的悔罪表现,积极退赃退赔、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等,以此争取从轻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2025-04-03 15:57:11

涉嫌诈骗金额三至五万怎么判

最近回复:

(一)若涉嫌诈骗三至五万,当事人应积极自首,主动向司法机关交代问题,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二)如有立功表现,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重要线索等,也可在量刑时起到积极作用。(三)尽快退赃退赔,弥补被害人损失,并努力取得被害人的谅解,这些情节会在量刑时被考虑。(四)由于不同地区对“数额巨大”标准认定有差异,当事人和家属要关注当地的具体司法实践和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2025-04-03 01:49:48

经济诈骗犯逃跑怎么判的

最近回复:

经济诈骗犯逃跑会加重处罚。原犯罪行为量刑是依据诈骗金额等情节来定的。数额较大时,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要是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会被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还要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将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且要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而逃跑这一行为属于加重情节,司法机关会全力追捕。一旦将其抓获归案,就会在原量刑幅度基础上从重处罚。要是在逃期间又实施了其他犯罪行为,那就会数罪并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综合量刑。总之,经济诈骗犯逃跑会受到更严厉的法律制裁,以此彰显法律对犯罪及逃避行为的严肃惩治。比如,如果一个经济诈骗犯原本诈骗数额较大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刑罚,因逃跑被抓获后,就会在这个量刑基础上加重处罚,可能会被判处更接近三年上限的刑罚,若还有其他犯罪行为,处罚会更重。

2025-04-02 15:12:16

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书面的依据

最近回复: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得按一定书面形式要求来办。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那得签书面协议,把解除合同的相关事项写清楚,像解除时间、工作交接、经济补偿这些。要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在符合法定情形时,要先把理由通知工会,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要是因为用人单位有违法情形等,能随时通知解除,虽说没明确规定必须书面通知,但为了留证据以及以后维权方便,最好书面通知。要是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就能正常解除。总之,书面形式可以清楚地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防止产生纠纷,在解除劳动合同过程中是很重要的依据形式。比如,员工和单位协商好解除合同,签了书面协议,就明确了双方的责任,之后要是有啥问题,这份协议就是处理的关键依据。

2025-04-02 13:15:03

一起字画诈骗案怎么判

最近回复:

字画诈骗案量刑要依据具体诈骗数额和情节来确定。要是诈骗数额属于较大的情况,按照《刑法》规定,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会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当诈骗数额达到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时,就要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要处罚金。而要是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还要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在具体量刑时,法院会全面考虑多方面因素。像字画的实际价值、诈骗手段的恶劣程度、有没有退赃退赔以及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比如说,要是诈骗数额刚达到较大标准,不过嫌疑人有自首行为而且积极退赃,那么就有可能从轻处罚。相反,如果数额特别巨大并且手段极其恶劣,量刑就会比较重。总之,法院会综合这些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来准确判定最终的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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