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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贷款诈骗罪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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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贷款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还侵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贷款是指作为贷款人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在现代社会中、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资金需求的愈益增大,贷款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所起的作用日益突出。银行等金融机构不仅通过发放贷款参与企业流动资金周转,并支持企业购置固定资产和进行技术改造,促进生产发展,同时还通过发放贷款促进商品流通,促进科技文化卫生事业等发僳。与此同时,随着我国贷款金融业务的日益发展,诈骗贷款违法犯罪活动也随之产生并愈益严重。诈骗贷款行为不仅侵犯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财产所有权、而且必然影响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的正常进行,破坏我国金融秩序的稳定。因此、诈骗贷款行为同时侵犯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所有权以及国家的贷款管理制度,具有比一般诈骗行为更大的社会危害性。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首先,本罪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行为。所谓虚构事实,是指编造客观上不存在的事实,以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信任;所谓隐瞒真相,是指有意掩盖客观存在的某些事实,使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产生错觉。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行为人诈骗贷款所使用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这种情形近年来屡有发生,仅在上海一地,一年就发生假引资的诈骗几十起,案犯一般是伪造国外某财团的巨额资金或者“在美国的爱国华人”的巨额私人存款要以优惠条件存人某银行,以骗取银行的贷款和手续费。此外,还有许多犯罪分子编造效益好的投资项目,以骗取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

    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为支持生产,鼓励出口,使有限的资金增值,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有时也要根据经济合同发放贷款,有些犯罪分子伪造或使用虚假的出口合同或者其他短期内产比很好效益的经济合同,诈骗跟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如犯罪分子张某伪造某公司的出口供货合同,并以虚假的合同向上海某银行申请了几百万元的贷款后携款潜逃。

    3、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所谓证明文件是指担保函、存款证明等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时所需要的文件。如某公司通过银行内部的工作人员开出了一张虚假的存款证明,并以此向另一银行贷款几百万元。

    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这里的产权证明,是指能够证明行为人对房屋等不动产或者汽车、货币、可随时兑付的票据等动产具有所有权的一切文件。如罪犯张某以伪造的某房屋开发公司房产证明为抵押,骗取某银行贷款一百余万元。

    5、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这出的“其他方法”是指伪造单位公章、印鉴骗贷的;以假货币为抵押骗贷的;先借贷后采用欺诈手段拒不还贷的等情况。本项规定的精神是不论行为人以何种方法诈骗贷款都要依本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1)贷款后携带贷款潜逃的;

    (2)未将贷款按用途使用而是挥霍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

    (3)使用贷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

    (4)改变贷款用途将贷款用于高风险的经济活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

    (5)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改变贷款用途,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

    (6)提供虚假的担保申请贷款,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等等情形。

    其次,诈骗贷款必须达到“数额较大”。至于何谓“数额较大”有待于有权机关作出解释。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诈骗贷款的犯罪分子串通并为之提供诈骗贷款帮助的,应以贷款诈骗罪的共犯论处。所谓串通,在本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诈骗贷款的犯罪分子在实施诈骗前或在诈骗的过程中,相互暗中勾结,共同商量或进行策划,与诈骗犯罪分子予以配合,充当内应而为之提供帮助的行为。对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其他犯罪分子相互勾结骗取银行等金融机构钱财的行为,应当注意分清两种人员在共同犯罪中采用行为的性质,如果是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为主,而采用的行为主要是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社会上的其他人员仅是提供帮助的,这时就应以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所犯的罪行来定性处理,如是贪污,就应依贪污罪处罚,社会上的其他人员则以贪污罪的共犯论处;如是侵占就应以职务侵占罪治罪,其他人员则以职务侵占罪的共犯处之。如采用的行为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为主,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仅是为之提供帮助的,这时就以本罪定性处罚。而不能不分情况,都以本罪或他罪论处。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至于行为人非法占有贷款的动机是为了挥霍享受,还是为了转移隐匿,都不影响本罪的构成。反之,如果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虽然其在申请贷款时使用了欺骗手段,也不能按犯罪处理,可由银行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或者加收贷款利息等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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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贷款诈骗罪的认定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区别罪与非罪界限的重要标准。在认定诈骗贷款罪时,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贷款到期不能偿还,就以诈骗贷款罪论处。实际生活中、贷款不能按期偿还的情况时有发生,其原因也很复杂,如有的因为经营不善或者市场行情的变动,使营利计划无法实现不能按时偿还贷款。这种情况中,行为人虽然主观有过错,但其没有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故不能以本罪认定。有的是本人对自己的偿还能力估计过高,以致不能按时还贷,这种情形行为人主观上虽然具有过失,但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不应以本罪论处。只有那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的方法取得贷款的行为,才构成贷款诈骗罪。

    2、要把贷款诈骗与借贷纠纷区别开来。有些借贷人在获得贷款后长期拖欠不还,甚至在申请贷款时就有夸大履约能力、编造谎言等情节,而到期又未能偿还。这种借贷纠纷,十分容易与贷款诈骗相混淆,区分二者的界限应当把握以下四点:

    (1)若发生了到期不还的结果,还要看行为人在申请贷款时,履行能力不足的事实是否已经存在,行为人对此是否清楚。如无法履约这一点并不十分了解,即使到期不还,也不应认定为诈骗贷款罪而应以借贷纠纷处理。

    (2)要看行为人获得贷款后,是否积极将贷款用于借贷合同所规定的用途。尽管到期后行为人无法偿还,但如果贷款确实被用于所规定的项目,一般也说明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诈骗贷款的故意,不应以本罪处理。

    (3)要看行为人于贷款到期后是否积极偿还。如果行为仅仅口头上承认还款,而实际上没有积极筹款准备归还的行为,也不能证明行为人没有诈骗的故意,不赖帐,不一定就没有诈骗的故意。

    (二)本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1、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仅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受害人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而诈骗罪的对象既包括货币,亦包括财物,对象不仅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其范围比贷款诈骗罪广泛得多。

    2、发生的领域不同。本罪发生在金融领域进行贷款的过程中;而诈骗罪的领域范围则极为广泛,可以涉及任何领域,自然也包括金融领域在内。

    3、侵害的客体不同。本罪不仅会对国家、公众贷款的所有权造成侵害,同时亦侵害了国家有关金融信贷的管理制度,其属于复杂客体;而诈骗罪的客体则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4,客观行为的表现方式不完全相同。两者行为的本质特征虽然都是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但本罪所使用的方法却是围绕骗取贷款进行的,所使用的具体方法都是与贷款所需的文件、文件有关,如虚构引进资金、项目;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等等就是如此;而诈骗罪的行为方式更多样化,有时仅凭其三寸不烂之舌便可达到骗取他人财物的目的。

    5、犯罪的起点额不同。本罪的认定为犯罪的起点数额一般是1万元;而诈骗罪的起点数额一般是在300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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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贷款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3)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5)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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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贷款诈骗罪立案标准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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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贷款诈骗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五十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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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4 14:21:37

贷款诈骗罪法律规定应该怎么处罚

最近回复:

(一)若被怀疑涉及贷款诈骗罪,应第一时间收集能证明自身无非法占有目的及未实施诈骗行为的证据,如贷款资金的合理使用记录、还款计划与实际还款情况等。(二)主动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如实陈述事情经过,不要隐瞒或编造信息。(三)尽快聘请专业的刑事律师,律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阶段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2025-04-04 08:10:28

诈骗罪全额退款有谅解书一般判多久

最近回复:

(一)当诈骗数额较小时,如果全额退款且获得谅解书,可能会被单处罚金、适用缓刑,也可能被判处短期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当事人可积极向法院说明退款和谅解情况,争取从轻处罚。(二)若诈骗数额巨大或特别巨大,即便有全额退款和谅解书,也会在相应法定刑幅度内从轻判罚,不过一般不会低于三年或十年。此时当事人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以争取一定从轻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5-04-03 19:55:29

诈骗金额主犯不知情怎么判

最近回复:

(一)对于组织、领导犯罪集团实施诈骗犯罪的主犯,不管是否清楚具体诈骗金额,都要对集团所有犯罪行为负责,按照集团诈骗的总数额来量刑。在此情况下,主犯应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自己所知的犯罪情况。(二)如果主犯参与犯罪,但对超出其故意范围的额外诈骗金额确实不知情,一般无需对这部分金额承担责任,量刑依据其实际参与、组织、指挥的犯罪金额。这种情形下,主犯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己不知情。(三)主犯应注重自身的悔罪表现,积极退赃退赔、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等,以此争取从轻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2025-04-03 15:57:11

涉嫌诈骗金额三至五万怎么判

最近回复:

(一)若涉嫌诈骗三至五万,当事人应积极自首,主动向司法机关交代问题,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二)如有立功表现,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重要线索等,也可在量刑时起到积极作用。(三)尽快退赃退赔,弥补被害人损失,并努力取得被害人的谅解,这些情节会在量刑时被考虑。(四)由于不同地区对“数额巨大”标准认定有差异,当事人和家属要关注当地的具体司法实践和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2025-04-03 01:49:48

经济诈骗犯逃跑怎么判的

最近回复:

经济诈骗犯逃跑会加重处罚。原犯罪行为量刑是依据诈骗金额等情节来定的。数额较大时,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要是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会被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还要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将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且要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而逃跑这一行为属于加重情节,司法机关会全力追捕。一旦将其抓获归案,就会在原量刑幅度基础上从重处罚。要是在逃期间又实施了其他犯罪行为,那就会数罪并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综合量刑。总之,经济诈骗犯逃跑会受到更严厉的法律制裁,以此彰显法律对犯罪及逃避行为的严肃惩治。比如,如果一个经济诈骗犯原本诈骗数额较大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刑罚,因逃跑被抓获后,就会在这个量刑基础上加重处罚,可能会被判处更接近三年上限的刑罚,若还有其他犯罪行为,处罚会更重。

2025-04-02 13:15:03

一起字画诈骗案怎么判

最近回复:

字画诈骗案量刑要依据具体诈骗数额和情节来确定。要是诈骗数额属于较大的情况,按照《刑法》规定,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会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当诈骗数额达到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时,就要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要处罚金。而要是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还要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在具体量刑时,法院会全面考虑多方面因素。像字画的实际价值、诈骗手段的恶劣程度、有没有退赃退赔以及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比如说,要是诈骗数额刚达到较大标准,不过嫌疑人有自首行为而且积极退赃,那么就有可能从轻处罚。相反,如果数额特别巨大并且手段极其恶劣,量刑就会比较重。总之,法院会综合这些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来准确判定最终的量刑。

2025-04-02 04:30:58

女方诈骗男方十五万怎么判

最近回复:

女方诈骗男方十五万构成诈骗罪,此数额一般属“数额巨大”。按法律规定,诈骗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不过法院量刑会综合考量多种情节。若女方存在自首、立功、退赃退赔、获男方谅解等情节,会从轻或减轻处罚;若为累犯等,可能从重处罚。为维护自身权益,男方可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关注案件进展,配合司法机关工作,提供相关证据;二是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女方返还十五万损失;三是若女方有从轻情节,是否谅解可根据自身意愿慎重决定。

2025-04-01 22:47:39

百人诈骗团伙怎么判

最近回复:

1.百人诈骗团伙构成共同犯罪,量刑需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对于不同诈骗数额,法律有明确量刑标准: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2.在团伙犯罪中,主从犯量刑有别。主犯要对全部犯罪行为负责,按集团所犯全部罪行处罚;从犯应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司法机关会依据各成员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参与程度、分赃情况等量刑。例如,起组织策划作用的主犯会重判,仅提供简单协助的从犯处罚相对轻。3.建议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严格调查各成员的具体行为,准确区分主从犯。对于从犯,若情节较轻可加大从轻、减轻处罚力度,以体现法律的公平与教育作用。同时,加强法制宣传,提高公众防范诈骗意识。

2025-04-01 21:49:23

诈骗不足5万的应该如何量刑

最近回复:

1.诈骗不足5万的量刑要综合多方面情况判断。根据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千至1万以上属数额较大,3万至10万以上属数额巨大。所以不足5万可能被认定为数额较大或数额巨大,对应不同量刑区间。若认定为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若认定为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法院在量刑时,会考虑多种犯罪情节。如犯罪人是否为累犯,若是累犯会从重处罚;有无自首立功表现,存在则可能从轻处罚;是否进行了退赃退赔,积极退赃退赔也会影响量刑。3.建议司法机关严格依据法律和证据,准确认定数额及情节。犯罪嫌疑人应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赃退赔争取从轻处罚。

2025-04-01 21:20:55

诈骗100万退赃会怎么判

最近回复:

1.诈骗100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量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但犯罪嫌疑人退赃可作为法院量刑的从轻处罚情节。2.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积极退赃退赔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处罚,从轻幅度要结合退赃主动性、数额及挽回损失程度等确定。在侦查阶段就主动全额退赃并真诚悔罪的,法院可能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较低幅度量刑;部分退赃的,从轻幅度相对小。3.最终量刑还会受其他情节影响,比如是否有自首、立功等。4.建议犯罪嫌疑人应积极主动全额退赃,展现悔罪态度,争取从轻处罚。同时若有其他符合从轻情节的行为如自首、立功等也应积极实施,以获得更有利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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