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走私罪 >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 什么是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或其制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本罪属选择性罪名,具体可分解为走私珍贵动物罪、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其中之一的即构成本罪,既走私了珍贵动物、又走私了珍贵动物制品,也只构成本罪一罪,不能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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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及单位都可以构成本罪而成为本罪主体。

    (二)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行为人不知道属珍贵动物及其制品或虽知道为珍贵动物及其制品但却不知道为国家禁止进出口,即使有走私的客观行为,亦不能构成本罪。至于其目的,既可以是为了非法牟利,也可以是其他目的,但这不会影响本罪成立。

    (三)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禁止进出口的制度。本罪的犯罪对象则是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所谓珍贵动物,是指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稀有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其不仅包括具有重要观赏价值、科学研究价值、经济价值以及对生态环境具有重大意义的珍贵野生动物,亦包括品种数量稀少、濒危绝迹的濒危野生动物。既可以是我国特产的,亦可以是虽不属于我国特产但已在世界上列为珍稀濒危种类的动物。根据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动物分为一级保护动物和二级保护动物。再根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属于珍贵动物的有256个种或种类,如大熊猫、金丝猴、猕猴、文昌鱼、白唇鹿、扬子鳄、丹顶鹤、天鹅、野骆驼等。至于珍贵动物制品,是指珍贵动物皮、毛、骨等制成品。上述珍贵动物及其制品还必须为国家禁止进出口,才能成为本罪对象。否则,虽为珍贵动物及其制品,但不为国家禁止进出口,即使有走私行为,亦不能构成本罪。

    (四)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其行为方式与走私武器、弹药罪的行为大体一致,具体可参见走私武器、弹药罪的有关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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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认定

    1、本罪与非罪的区别

    区分二者也应当从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两方面去把握。从主观方面看,如果行为人的确不知道其所携带、运输、邮寄过境的是珍贵动物及其制品,即其主观上没有故意,不能认为其构成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从客观方面看,如果行为人走私行为的对象只是一般的动物及其制品,一般不以犯罪论处。当然,如果其走私一般动物及其制品,偷逃应税数额较大,可以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2、本罪与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的区别

    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是指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它与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在犯罪对象上有一致之处,且在客观方面,走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犯罪分子往往具有收买、倒卖的行为表现,故而二罪有一定相似之处。关键在于两罪侵犯的客体不同。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外贸易管制,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侵犯的客体则是国家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制度。所以,在实践中,行为人在内海、领海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或者走私集团的成员分工在国内负责收购珍贵动物及其制品以及受走私团伙的收买、指使,帮助收购珍贵动物及其制品,这些行为均应认定为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而不是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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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量刑标准

    1、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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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立案标准

    走私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未达到法定数量标准,或者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数额不满二十万元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较轻”,应予以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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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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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2 18:53:02

侵犯肖像隐私权可索偿多少金额

最近回复:

结论:侵犯肖像隐私权的索偿金额无固定标准,需综合多因素判定,具体金额结合实际案件判断。法律解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发生侵犯肖像隐私权的情况时,若侵权行为导致权利人财产损失,应按照损失进行赔偿。若损失难以确定,但侵权人因此获利,则按获利赔偿;若获利也难以确定,由法院依据侵权情节等因素酌定。法院在考量时会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方式、场合、范围、行为后果、获利情况以及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等。若只是轻微侵权且未造成严重后果,赔偿金额可能较低;若侵权行为恶劣,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和较大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会较高。由于每个案件的情况各不相同,所以具体的索偿金额需要结合实际案件来判断。如果您遇到侵犯肖像隐私权相关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0-02 16:53:17

商品短斤少两算不算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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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费者遇到商品短斤少两情况,应先收集证据,如购物小票、商品称重记录等,这能证明购买行为和商品实际重量与标注不符。(二)与商家协商时,要明确指出短斤少两问题,并依据法律要求退款和赔偿。协商过程注意保留聊天记录或通话录音。(三)若协商不成,向消协或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时,详细说明事情经过和自己的诉求。(四)考虑诉讼解决时,准备好相关证据,撰写好起诉状,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25-10-02 15:34:46

签订合同赠送的赠品归谁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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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签订合同赠送的赠品交付后所有权归受赠方,但在特定情形下赠与人可撤销赠与使所有权回转。法律解析:依据法律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把自己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接受即生效。当合同约定赠送赠品且赠与人实际交付后,赠与行为完成,受赠人基于有效赠与合同取得赠品所有权。不过,若赠与附义务,受赠人需按约定履行,不履行的话赠与人可撤销赠与。另外,若出现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等法定情形,赠与人能在法定期限内撤销赠与,让赠品所有权回转。如果您在合同赠品相关法律问题上有疑惑,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0-02 04:41:13

销售侵犯知识产权复制品的罪责如何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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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销售者来说,要严格审核进货渠道,确保所售复制品有合法的授权,避免销售侵犯知识产权的复制品。(二)一旦涉嫌此罪,若有自首、立功、退赃退赔等情节,应积极主动实施,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三)在经营过程中,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对员工进行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增强法律意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025-09-30 22:33:24

刑事量刑年龄有哪些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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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满12岁犯罪,无需担刑责。2.12至14岁犯故意杀人等特定罪行,情节恶劣且经最高检核准追诉,要担刑责。3.14至16岁犯故意杀人等8类罪,需担刑责。4.16岁及以上犯罪,要担刑责。5.12至18岁犯罪,应从轻或减轻处罚。6.不满16岁不予刑事处罚的,家长等要管教,必要时专门矫治。7.75岁以上故意犯罪可从轻或减轻,过失犯罪应从轻或减轻。

2025-09-30 15:48:42

如何解除私下房产交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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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想解除私下房产交易合同,先查看合同是否约定了解除条件,若条件成就,可按约定解除。(二)若合同无约定,存在法定解除情形时可解除,如遇不可抗力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对方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等。(三)解除合同时,要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若通知规定了对方履行债务的期限,对方未在期限内履行,期限届满时合同解除。(四)若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其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2025-09-30 00:49:29

民间借贷强制执行需多久执行

最近回复:

(一)申请强制执行时,可多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如房产、车辆、银行账户等,让法院能快速掌握财产情况,加快执行进程。(二)若发现被执行人有逃避执行、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及时向法院反映,配合法院调查,收集相关证据,促使法院采取相应措施。(三)当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时,积极参与法院组织的审查程序,提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和理由。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2025-09-29 08:48:38

商品房买卖合同如何解除定金协议

最近回复:

(一)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时,务必签订书面解除协议,详细写明解除事项以及定金的处理办法,避免后续纠纷。(二)开发商违约时,购房者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开发商解除协议,同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要求双倍返还定金。(三)购房者自身违约时,主动与开发商协商,说明自身情况,争取部分定金返还。(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解除时,要求开发商及时退还定金,并留存好相关政策文件等证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025-09-28 16:12:47

强制执行一年多未还钱怎么办

最近回复:

结论:强制执行一年多未还钱,可与执行法院沟通、提供新财产线索、追究被执行人刑事责任、申请列入失信名单、申请提级执行或指令其他法院执行。法律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在强制执行过程中,若长时间未执行到位,当事人有多种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与执行法院沟通,能掌握执行进展,若因财产查找困难,当事人提供新财产线索有助于推进执行。对于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且情节严重的被执行人,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可对其形成威慑。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名单并进行信用惩戒、限制高消费等,能促使其履行义务。若法院执行不力,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提级执行或指令其他法院执行,可保障执行工作有效开展。如果您在强制执行过程中遇到类似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09-28 06:50:08

私下赔偿过后是否还需去保险公司

最近回复:

1.私下赔偿后是否去保险公司要依实际情况和保险合同约定判断。若事故在理赔范围且私下赔偿解决全部损失、无额外理赔需求,一般不用找保险公司。2.不过,存在几种需联系保险公司的情况。若私下赔偿金额超出承受能力,可申请理赔减轻负担。若不确定私下赔偿能否覆盖全部损失,保险公司勘查定损可确定最终损失。另外,若保险合同规定发生事故后被保险人有通知义务,未通知可能影响后续理赔。3.解决措施和建议:赔偿前仔细查看保险合同条款,明确自身权利和义务。赔偿时保留好相关证据和凭证。若对是否联系保险公司有疑问,可先咨询专业人士或保险公司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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