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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是指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职责的人员或单位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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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工商管理制度。我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规定了严格的条件,如《公司法》第23条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第152条规定了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最低限额。这对建立工商企业制度、规范公同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是十分必要的,因此,故意或过失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的行为,可能致使不具备成立条件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得以成立。从而破坏了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妨碍了国家工商管理部门对公司的有效管理。

    本罪的犯罪对象为评估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事务所等单位或个人提供的有关公司成立或经营情况的各类虚假的证明文件,主要有以下几类:

    (1)评估报告。资产评估事务所及评估师对公司发起人以物产、工业产权、专利技术折抵注册资本而开具的评估报告或证明。

    (2)验资报告。注册会计师或审计师对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查验,以确定其是否符合公司法有关条款的规定。

    (3)验证报告。除对资金情况验证外、注册会计师还应对公司的招股说明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近三年公司经济利润情况表及公积金提取情况表等文件进行审查,然后开具验证文件。

    (4)审计报告。审计师对公司各类经营情况进行审计,然后开具审计报告。

    (5)其他报告。如会计报表、律师的法律意见书等。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证明文件,在这里是指资产评估报告、验资证明、验证证明、审计报告等中介证明,所谓虚假的证明文件,是指上述证明文件的内容不符合事实、不真实,或杜撰、编造、虚构了事实,或隐瞒了事实真相。虚假,既可以是全部内容虚假,又可以是其中的主要内容虚假。就其表现而言,则由于各种证明文件的内容不同而多种多样,如资产评估师明知公司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折抵资本或股本与实际不符,或高于其实际价值,或低于其实际价值,但仍不加指出,仍然出具评估证明;或者公司提出的折抵数额本来与实际相符,却又故意压低或抬高物产、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的折抵数额或股本。验资人员明知公司发起人没有出资或没有足额出资而证明其出资或足额出资;或在他人本来足额出资时却说没有足额出资。验证人员,明知公司的财务报告内容不实,会导致股东和社会公众重大损失不予指出或者对公司可能造成股东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损害的公司财物会计处理予以隐瞒或作不实报告。审计人员,代表国家对即将成立的公司金融状况审查过程中,发现股份制公司招股说明书,当年的负债表、损益表、财务变动情况,连续3年的经营情况有虚假内容而置之不理或帮助公司作假等等。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必须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情节不属严重,即使提供了虚假证明文件、也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提供虚假证明的;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给公司、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利益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提供虚假证明给公司用于进行非法发行股票,低价折股、低价出售国有资产、虚假出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造成恶劣影响的;等等。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具有一定身份的特殊主体。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以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1)资产评估师。公司成立的发起人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为自己股款的,其在公司中的所持股份数额,应由资产评估师作出评估,并拿出相应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低估作价,

    (2)注册会计帅。公司成立的发起人应当一次性地按所认股份的数额缴足股金,并由章程规定或者事先约定的银行或其他金融单位出具收款单据;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应有足够的注册资本,对于发起人认购股金及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金情况,注册会计师应该认真核实有关帐目,加以验证,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3)审计师。审计师代表国家依法对即将成立的公司金融状况进行审计,其中包括对股份制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当年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会变动情况表、连续二年的经营情况表等依法进行审查,对虚假的,能够使认购股票的法人或公众股民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公司文件应及时予以揭露,并予以相应的处理。反之,如果出任审查的审计师与公司恶意串通,为公司出具虚假的证明文件,使其他法人或公民在经济上遭受损失,造成严重影响,则该审计师构成本罪主体。

    (4)其他人员。除上述三类人员外,法律服务人员及其他行使评估师、注册会计师、审计师职权的人亦可成为本罪主体,这些人虽不具有评估师、注册会计师及审计师的职称(如未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会计师),但受委托从事了评估师、注册会计师或审计师、法律服务的工作,所出具的证明文件,同样具备法律效力。因此,这些人亦可能构成本罪的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自己所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有虚假内容但仍决意提供。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构成犯罪的,应是他罪如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至于其动机则多种多样,有的是贪图钱财、有的是碍于情面,有的是讨好他人,有的是迷恋女色,有的是有求于他人,有的是出于报复等等,但无论动机如何,均不影响本罪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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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认定

    (一)本罪与伪证罪的界限

    伪证罪,是指在侦查、审判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故意做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隐瞒罪证的行为。

    本罪与伪证罪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犯罪主体不同。伪造罪中的犯罪主体,是刑事诉讼参与人,包括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及翻译人员;而本罪的犯罪主体,主要是从事资产评估、验资或验证的评估师、注册会计师、审计师等。

    (2)侵犯的客体不同,伪证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而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工商企业的管理活动。

    (3)行为的表现方式不同,伪证罪,其行为人行为方式表现在刑事案件的侦查、审判过程中、故意出具虚假的证言、鉴定结论以及翻译文件等。而本罪中,行为人的行为是在公司申请登记或公司经营的验资、验证过程中,所出具的虚假证明文件也都是有关公司成立、经营等内容的。

    (二)本罪与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公文、证件、印章罪的界限

    二者的共同点在于:它们都是故意犯罪、犯罪对象都是内容有一定意义的证明文件,但是,两者的区别还是十分明显的。

    主要表现在:

    (1)犯罪客体不同,妨害公文、证件、印章罪侵犯的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及其信誉。其犯罪对象为公文、证件、印章。本罪侵犯的是国家对工商企业的管理活动。其侵犯的对象为有关公司成立或生产经营的证明文件。

    (2)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后者表现为伪造、变造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所谓伪造,是指无权制作者制作不真实的公文、证件、印章。本罪表现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审计职责的人员或单位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行为,它是有权制作者出具了不真实的证明文件。

    (3)犯罪主体不同。后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能构成,其主体为自然人,不包括单位。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行为人必须具备一定的身份才能构成。具体说,其主体为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或单位。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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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量刑标准

    1、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提供与证券发行相关的虚假的资产评估、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等证明文件,情节特别严重的;

    (2)提供与重大资产交易相关的虚假的资产评估、会计、审计等证明文件,情节特别严重的;

    (3)在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工程、项目中提供虚假的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证明文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

    2、有以上行为,同时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3、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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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立案标准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给国家、公众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三)虚假证明文件虚构数额在一百万元且占实际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在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过程中索取或者非法接受他人财物的;

    2.两年内因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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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一、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八十一条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给国家、公众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三)虚假证明文件虚构数额在一百万元且占实际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在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过程中索取或者非法接受他人财物的;

    2、两年内因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材料造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依法惩治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材料造假的犯罪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根据《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药物非临床研究机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合同研究组织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的药物非临床研究报告、药物临床试验报告及相关材料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的“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的“情节严重”,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在药物非临床研究或者药物临床试验过程中故意使用虚假试验用药品的;

    (二)瞒报与药物临床试验用药品相关的严重不良事件的;

    (三)故意损毁原始药物非临床研究数据或者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的;

    (四)编造受试动物信息、受试者信息、主要试验过程记录、研究数据、检测数据等药物非临床研究数据或者药物临床试验数据,影响药品安全性、有效性评价结果的;

    (五)曾因在申请药品、医疗器械注册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二条 实施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行为,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和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条 药品注册申请单位的工作人员,故意使用符合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虚假药物非临床研究报告、药物临床试验报告及相关材料,骗取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销售药品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定罪处罚。

    第四条 药品注册申请单位的工作人员指使药物非临床研究机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合同研究组织的工作人员提供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虚假药物非临床研究报告、药物临床试验报告及相关材料的,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共同犯罪论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前款规定的“指使”,但有相反证据的除外:

    (一)明知有关机构、组织不具备相应条件或者能力,仍委托其进行药物非临床研究、药物临床试验的;

    (二)支付的价款明显异于正常费用的。

    药品注册申请单位的工作人员和药物非临床研究机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合同研究组织的工作人员共同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骗取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销售药品,同时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五条 在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中,故意提供、使用虚假的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报告及相关材料的,参照适用本解释第一条至第四条规定。

    第六条 单位犯本解释第一条至第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依照本解释规定的相应自然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定罪处罚。

    第七条 对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负有核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使用虚假证明材料的药品、医疗器械获得注册,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以滥用职权罪或者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 对是否属于虚假的药物非临床研究报告、药物或者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报告及相关材料,是否影响药品或者医疗器械安全性、有效性评价结果,以及是否属于严重不良事件等专门性问题难以确定的,可以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指定的药品、医疗器械审评等机构出具的意见,结合其他证据作出认定。

    第九条 本解释所称“合同研究组织”,是指受药品或者医疗器械注册申请单位、药物非临床研究机构、药物或者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的委托,从事试验方案设计、数据统计、分析测试、监查稽查等与非临床研究或者临床试验相关活动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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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2 01:34:26

造假售假罪怎样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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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假售假涉及多个罪名,量刑有别: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按销售金额量刑:5-20万元,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可并处罚金;20-50万元,处2~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200万元,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0万元以上,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可并罚或没收财产。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罪,量刑依情节和后果定。

2025-04-11 23:04:50

房贷断供怎样跟开发商协商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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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房贷断供后与开发商协商退房,需收集材料了解合同约定,诚恳沟通说明原因并提出合理诉求,协商一致要签书面协议,协商不成可发律师函或诉讼解决。法律解析:依据《民法典》规定,合同双方应按约定履行义务。房贷断供后想退房,收集购房合同等材料能清楚知晓合同中关于退房的条款,这是协商的基础。与开发商沟通时,如实说明断供原因并提出合理诉求,若合同约定开发商有协助退房责任,可作为协商依据。若开发商同意退房,签订书面协议明确退款等关键内容,能保障双方权益,避免后续纠纷。若协商无果,发律师函或诉讼是合法途径,但诉讼会耗费时间和成本。如果您在房贷断供退房协商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5-04-10 15:14:51

挪用资金罪供他人使用会怎样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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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挪用资金供他人使用的量刑有不同标准。若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存在三种情况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一是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二是虽未超三个月但数额较大且进行营利活动,三是进行非法活动。(2)挪用资金数额巨大,或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3)司法实践量刑会综合考虑挪用金额、时间、用途及是否退还等情节。若在提起公诉前退还挪用资金,可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减轻或免除处罚。提醒:挪用资金是严重违法行为,企业人员应严守法律红线,若涉及此类案件,因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2025-04-10 07:41:22

起诉离婚提交什么材料才能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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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起诉离婚时,必备材料是基础。起诉状清晰阐述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让法院明确诉求;结婚证作为婚姻关系的关键证明,不可或缺;双方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用于确认身份信息,保障诉讼主体的准确性;有子女的提供子女出生证明,利于法院了解家庭结构。(2)证据材料根据具体诉求提供。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清单和产权证明能明确财产范围和归属;涉及债务,相关证据可界定债务情况;以感情破裂为由离婚,分居证明、家暴报警记录、出轨证据等能辅助证明感情状况。(3)提交材料后,法院会进行审查立案。不过,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提交材料不意味着必然判离。提醒:起诉离婚准备材料要确保真实有效,不同案情证据需求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4-09 04:40:30

离婚女方先提出会有什么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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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我国法律保障婚姻自由,涵盖结婚自由与离婚自由,夫妻双方均有提出离婚的权利,先提出离婚的一方不会因此受到损失。(2)财产分割方面,法院以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为原则,不考虑谁先提出离婚。若一方有隐藏、转移等损害共同财产的行为,才会影响财产分配。(3)子女抚养权的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子女权益和双方抚养能力、条件等因素,与谁先提离婚没有关联。女方先提离婚也不会在法律上处于不利地位。提醒:离婚案件情况复杂,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分析。

2025-04-08 20:05:58

同居分手应该怎么证明财产是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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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不动产证明:产权登记具有重要意义,产权证书登记为自己名字,在法律上通常可认定对该不动产拥有所有权。(2)动产证明:保留购物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能清晰显示购买时间、金额和购买人。若为转账付款,转账记录是证明资金流向和购买事实的重要证据。(3)约定证明: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协议的,该协议是直接且有力的证据。聊天记录、邮件等电子数据,若能反映双方对财产归属的意思表示,也可作为证据使用。(4)证人证言:知晓财产购买情况的家人、朋友等提供的证言,在一定程度上可辅助证明财产归属。提醒:收集证据时要注意证据的合法性和关联性,不同案件情况复杂多样,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4-08 05:31:10

女方提出离婚但不退彩礼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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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在彩礼返还问题上,法律明确规定了几种可支持返还的情形。当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后两项以离婚为条件)时,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法院应予以支持。(2)若女方在符合返还条件下提出离婚却不退彩礼,男方有相应的解决途径。首先可尝试与女方协商,和平解决彩礼返还问题。(3)若协商不成,男方要维护自身权益,需准备证明给付彩礼数额等相关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裁判。提醒:在处理彩礼返还纠纷时,证据的收集和留存至关重要。不同案件情况各异,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以制定合适的解决方案。

2025-04-07 21:47:38

民法典哺乳期男方可以提出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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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民法典》出于保护妇女、胎儿、婴儿合法权益考虑,对男方离婚诉权作出限制。即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原则上不得提出离婚。这体现了法律对特殊时期女性的关怀和保护,维护了家庭关系中的弱势群体权益。(2)但存在例外情况。若女方主动提出离婚,说明女方可能基于自身情况有离婚的需求,法律尊重其意愿。另外,当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时也不受此限制,像女方与他人发生性行为导致怀孕、分娩等情况,男方感情上难以接受,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定是否受理。提醒:面临此类离婚情况时,因具体案情不同,权益和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04-06 10:01:55

出卖假画是否侵犯复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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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卖假画是否侵犯复制权,需具体分析。若假画是通过临摹、印刷等复制真迹而成,出卖这类假画或侵犯著作权人的复制权,复制权即著作权人将作品制成多份的权利。2.若出卖人明知是复制作品仍售卖,还可能侵犯发行权,发行权指以出售或赠与向公众提供作品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3.若假画是独立创作,仅冒充他人作品出售,通常不侵犯复制权,但可能存在假冒他人署名等侵权问题。

2025-04-06 02:15:36

法院的判决文书可以作为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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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院判决文书能当证据,它属于书证,靠记载内容证明案件事实,证明力较强。生效判决确认的事实,一般无需当事人再举证,除非有相反证据能推翻。2.诉讼里,若判决文书涉及的事实和本案有关,可作为间接证据。像债权债务纠纷,前一判决确认债务关系,关联诉讼中就能作债务存在的证据。3.使用判决文书作证据,要确保其合法取得、真实有效,还要说明和本案待证事实的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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