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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能够互换吗

更新时间: 2022-06-07 15:54:12
律师解答
互换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定形式之一,但是,根据法律规定,采取互换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互换土地应呈报发包方备案不是互换土地合同效力的必要要件。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呈报发包方备案。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并向发包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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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失了农村宅基地证,可以去房屋管理部门申请补办。补办流程:

1、先登报声明将原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2、10日后如无异议由房主申请所属镇的规划建设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到实地测量;

3、房屋所有权人提供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登记声明作废报纸原件、村委证明等相关材料;

4、申请重新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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