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经济类案件需要嫌疑人提供证据吗?通知我去了派出所,去了之后警官没在审讯室问我,就在他的办公室里跟我说,说是职务侵占罪,让我主动认罪 主动还款 积极配合调查。最后还让我提供我自己的银行流水和手机的通讯记录。这个合规吗?为什么还让我提供调查资料啊,确实需要提供吗
警察不会打电话通知嫌疑人。因为如果已经纳入犯罪嫌疑人,警察一般采取传唤或者直接拘留,不会提前电话通知的,会打电话通知嫌疑人是打草惊蛇,警察不会这么做。警察给嫌疑人打电话,让他来派出所说明情况,如果不来就抓人,这个是诈骗的一种蹩脚做法,但是往往由于被骗的人一时惊慌失措,没有判断,也不懂得询问其他人,所以容易上当。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票)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行为人,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原因和处所通过电话、手机短信、传真等方式通知被传唤人家属。公安机关传唤违法嫌疑人时,其家属在场的,应当当场将传唤原因和处所口头告知其家属,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