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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羁押与临时寄押区别

临时羁押与临时寄押区别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2024-02-20 09:30:04 已帮助32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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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临时羁押最长是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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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的嫌疑人、被告人其实不是一定要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但如果有逃跑的行为,此时多半都会被逮捕,也就是会被羁押在看守所。但毕竟羁押也是有期限的,那么通常逃犯临时羁押最长是多少天呢?律师365小编总结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个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后到终审判决,他可以被羁押多长时间?这个问题很复杂,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统计出办案最长期限总共602天。也就是说,这个期限是最长的,司法机关只能在这个期限内结案,不得超期。如果超过这个期限继续羁押就是违法的。犯罪嫌疑人或家属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申请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强制措施期限(最长羁押期37天)


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第92条)


1、拘留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4日,特殊情况拘留延长至30天、审查批准不超过7天,最长37天。(第六十九条)


2、取保候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第58条)


3、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第58条)


(二)侦查羁押期限(最长羁押期7个月)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侦查羁押期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第124条)


2、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经本法第124条规定的期限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第124条)


3、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第127条)


4、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三)审查起诉期限(最长羁押期限6个半月)


1、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时间为1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第138条)


2、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3、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两次可以2个月。(第140条)


4、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重新计算起诉期限,两次1个月和两次延长半个月共3个月(第140条);


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


5、被不起诉人对依据刑法第142条第2项做出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提出。


(四)审判期限(最长羁押期限5个月 10天)


1、普通程序一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计2.5个月。(第168条)


2、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3、提起上诉或抗诉时限10日。(第138条)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4、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20日以内审结。(第178条)


5、二审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计2.5个月。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第196条)


从上述各办案期限统计:37天(刑拘) 210天(侦查与补充侦查) 195天(审查起诉) 160天(两级审判)=602天。这是最长办案时限和延长期限


分析了上文的内容之后,大家应该知道逃犯临时羁押最长是多少天了吧。此时需要看实际的情况来分析,才能知道大概被羁押的时间。而通过计算我们一起清楚在被羁押的时候加上所有的情况,最长可以对逃犯羁押602天。若你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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