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下面,律图为您详细介绍传唤的法律知识。
2022.07.08 476706人阅读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被传唤者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传唤强制力较弱,需要被传唤人自动到案)。需要强调的是,传唤不是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和检察院都可以采取传唤措施。案件审理的需要,法院也可对当事人(这里是)进行传唤。
刑事案件中:
1、一次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对于三类案件(案件特别重大、案件特别复杂,或者需要对嫌疑人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可以延长拘传持续时间,但最多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2、不得以连续传唤或拘传变相羁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中的传唤,没有规定时间。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对于传唤,有以下规定:
1、《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2、《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 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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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唤通知书
××××公安局传唤通知书(存根)×公预字第 号 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 男/女 住址____________ 单位及职业___________ 传唤原因____________ 应到时间____________ 应到地点____________ 批准人____________ 送达人____________ 填发时间____________ 填发人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 . . . 字 . . .第 . . .号 . . . | ××××公安局传唤通知书(副页)×公预字第 号 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 现在住址____________ 送达处所____________ 送达时间____________ 传唤通知书我已收到。 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送达人____________ | . . . 字 . . . 第 . . . 号 . . . | ××××公安局传唤通知书×公预字第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 条之规定,现传唤居住在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时到__________接受传讯。 ____________公安局(印) 年 月 日 |
强制传唤,是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时,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嫌疑人,使用强制方法将其带至公安机关或指定地点接受询问的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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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全文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查看全文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治安传唤其实也就是行政传唤,这与我们熟知的刑事传唤是很有大不同的。不过治安传唤也是有时间限制。那么治安传唤时间有多长呢?请跟随律图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查看全文 >>传唤: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被传唤者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传唤强制力较弱,需要被传唤人自动到案)。需要强调的是,传唤不是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和检察院都可以采取传唤措施。案件审理的需要,法院也可对当事人(这里是)进行传唤。
拘传:相对而言,拘传就具有较强的强制性了:对于不愿到案接受讯问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例如经多次传唤无效),公安机关,检察院凭借《拘传证》,法院根据《拘传票》,都可以将人带走(强制到案,接受讯问)。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均有权决定适用。但是司法实践中拘传执行者往往是公安机关。而且,拘传要由公安机关两人以上的执行人员执行。对抗拒拘传的,可以使用戒具,强制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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