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7月14号晚,我去手机店抵押苹果7一部。因为之前有过一次抵押 多给了店长几十元。第一次抵押和第二次抵押都没有合同。手机抵押了1800元 趁手机店人比较多 我跑了。事后被派出所抓了 关押了28个小时左右 民警期间给我带手铐 用绳子绑住手铐勒我,后面给我录口供的时候说我构成盗窃罪,然后给我办理了取保候审,让我每周一去报道,山东盗窃量刑标准是在2000元以上!办案民警说手机价值是根据法院来估值的!请问我这样构成盗窃罪或是诈骗罪吗?初犯 后面会不会被判刑?
手机店不知道情况下给手机解锁了是不违法的,或者是协助调查案件的时候也是不违法的,如果手机丢了,被拿到手机店里解锁且手机店知情的,这就是违法的了。可以先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到法院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