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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房拆迁纠纷怎么处理

老房拆迁纠纷怎么处理
由于城市规划和专项建设工程的需要,对城市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实行再分配,从而达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土地利用效率最大化。这往往就需要拆除大量旧房,在原有土地上进行新的房地产开发建设。但是由于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凝结了原用户的资金与劳动力,并且是原用户、住户赖以生存和生产的基本物质条件,因而在再建设过程中,拆迁工作的主持者必须对原用户、住户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
2024-05-26 11:50:07 已帮助158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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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房拆迁纠纷怎么处理
关于征收补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我们可以采取多种途径予以解决。
其中包括通过行政复议程序或者行政诉讼渠道,以及通过双方沟通协商达成和解方案。
首先,如果在征收补偿过程中,征收方与被征收方因为无法达成合理的房屋征收补偿和安置协议,那么可以经过双方的申请,交由专门负责房屋征收管理工作的政府部门进行裁定。
其次,在面临行政强制或司法强制时,有如下两种情形:
(1)行政强制措施:
当被征收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未能按照行政裁决书所规定的时间限期完成搬离,那么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请求公安机关实施强制拆除;
(2)司法强制措施:
在上述情况下,若被征收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仍然未能按照规定时期完成迁出,相关部门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拆除申请,同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
第三种方法是利用民事仲裁程序或者民事诉讼通道来解决此类问题。
在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后,但如果在协议上约定的搬迁期限内,被征收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拒绝履行搬迁义务,那么,作为拆迁方的一方,有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先行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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