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个人身份的偷逃税收行为中,若数额较大,将依法对当事人施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惩罚,并且需同时处以罚金。
而对于数额巨大的情形,则相应地会被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仍然需要缴纳罚金。
然而,如果是单位组织实施了偷逃税收行为,那么除了对该单位进行罚款之外,也将针对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的直接责任人,依据个人身份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刑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