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部伤残等级的评定标准如下所示:
若面部容貌毁损程度达到重度级别,则可以被认定为重伤一级;
而对于面部呈现出条状瘢痕且超过总面积的50%位于中心区域,或是单条瘢痕长度长达10.0厘米及以上的情况,都将视为重伤二级;
另外,对于面部单个创口或瘢痕长度在6.0厘米以上者,将被判定为轻伤一级。
在这种情况下,相关方应承担支付受害人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营养费用、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用以及因误工导致的收入损失补偿费用,同时还需提供必要的辅助器具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