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犯罪行为人所实施的合同诈骗罪,如果其涉案金额达到或超过三万元人民币且符合以下任何一种情况,那么他将面临长达三至十年的有期徒刑。
在这个基础上,如果其诈骗数额每增加二千元人民币,那么其相应的刑期将会增加一个月;
如果满足两种及以上的上述条件,则可以在六个月内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增加刑期。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在诈骗团伙中担任首要分子或者在共同诈骗犯罪中属于情节严重的主犯;
2.属于惯犯或者经常流窜作案,对社会治安造成了严重威胁;
3.诈骗的对象是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从而严重影响到生产经营或者给他人带来了其他严重损失;
4.诈骗的对象是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方面的款项物资,并因此造成了严重后果;
5.肆意挥霍诈骗所得的财产,使得诈骗所得无法追回;
6.利用诈骗所得的财产从事非法活动;
7.曾经因为诈骗罪而受到过刑事处罚;
8.导致受害者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