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项内容不允许出售。
当前,房产证交易已规范制度化,若房产为双方共有的产权,即便有一方试图擅自出售,亦无法完成过户手续。
欲实现此目的,则需提供单身证明或离婚证书的原始文件,否则不得进行过户。
同时,出售共有房屋时,须得到夫妻双方的一致同意,并由夫妻双方亲自前往相关部门进行变更登记手续。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