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定条件之下,雇主有可能会以低于法定最低薪资标准为员工发放薪酬。
关于此类详细情况,建议您查阅参照所在地的有关工资支付法规以及对最低薪资所做的相关规定。
例如:
1、当劳动者患有疾病或遭受非工伤伤害时,在病休期间,雇主需向其支付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所在城市的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员工申请病假的情况较为普遍,在此期间并非完全停发工资,因此,人力资源部门应特别关注这一问题。
2、若雇主未能为劳动者提供工作机会,则应按照不低于该城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七十来支付劳动者的基本生活费用。
此种情形主要针对员工待岗的情况,之所以将工资结构中的岗位工资(固定部分)设定为最低工资水平,主要目的在于节约企业运营成本。
3、当劳动者请事假期间,雇主有权决定是否支付其工资。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
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