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赔偿责任方为受侵害对象进行补偿的过程中,其支付领域涵盖了众多内容,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是支付医疗费用;
第二是向受侵害者支付误工损失补贴;
第三是对在需要护理时的受侵害人支付相应的护理费用;
第四则是支付交通费及住宿费;
第五是对住院的受侵害者提供相应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用;
最后一项则是为受侵害者提供必要的营养补给。
当受侵害者出现身体伤残情况时,他们将有权获得伤残赔偿金和相应的残疾辅助器具购置费,同时对于受侵害者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用,以及因为康复护理和持续性治疗实际产生的必须的康复费用、护理费用以及后续治疗费用,赔偿责任方同样有义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额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