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廉租房必须满足以下各项严格的条件:
首先,申请人家庭的月平均工资应不超过当地政府制定的廉租房使用规定的相应上限;
其次,申请人家庭现有的居住面积应当符合政府廉租房使用政策所设定的具体标准,若发现居住面积存在任何疑问或不符,则须提交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和裁定;
再次,家庭成员中需至少有一位是非农业户籍人口;
最后,申请人家庭成员间需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同时还需符合当地政府关于廉租住房政策的其他所有相关规定,否则将无法取得廉租房的使用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方可提出廉租住房的申请:
第一,申请家庭的人均收入需达到当地政府制定的廉租住房政策所明确的收入标准;
第二,申请家庭的人均现有住房面积需符合当地政府制定的廉租住房政策所明确的面积标准;
第三,申请家庭成员中需至少有一位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
第四,申请家庭成员间需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第五,符合当地政府关于廉租住房政策的其他所有相关规定。《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二条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