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及欺骗公共或私人财物的行为,若是涉案金额达到一定规模,首先会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罚,同时也要负担相应的罚金;
若涉案金额更为庞大或者还伴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话,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样伴随着罚金的处罚;
而当涉案金额达到特别巨大的程度,甚至还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时,则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乃至无期徒刑,并且需要承担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责任。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相关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之间、三万元至十万元之间以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市自治区及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共同研究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此外,如果犯罪分子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大量不特定人群进行诈骗活动,尽管诈骗数额难以准确查证,但是只要符合以下任何一种情况,都应当被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所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并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