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有一项重要的法律规定应予以明确:女方在生育后的第一年内,即哺乳期间内,男方无权提出离婚申请;
然而,若为女方主动提出离婚请求或人民法院鉴于某些特殊原因强烈认为应当受理男方的离婚诉请的情况下,除此以外则不在此限。
关于离婚方面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首先,如男女双方能够就包括但不仅限于离婚、子女的抚养、共有财产的切割分配等关键问题达成一致性决议,那么他们可前往各自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区的婚姻事务登记机关,以双方的身份亲自携带好相应的证件及文件,包括身份证、户籍证明、结婚证书以及离婚协议,由该部门进行正式的离婚手续办理。
其次,如双方无法就上述事项达成共识,而女方有意离婚之际,她可向男子居住地所属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待经过法院审理认定夫妇之间的感情破裂无疑之后,法庭将会对其作出相应的离婚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