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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许可规定应是什么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许可规定应是什么
如今,医疗事故已成为我国难以回避的问题,对此患者若想要获得赔偿则需要确认医院对医疗事故所造成的责任程度。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的规定,医疗事故的责任程度划分主要是分为四种责任程度,分别是完全责任和主要责任,亦或是次要和轻微责任等。需要经过鉴定之后,才能确认应该对医疗事故负什么责任。
2024-02-20 13:07:35
已帮助2280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许可规定应是什么
医疗器械
经营许可证
,存在以下许可规定:
从事医疗器械经营,应当具备相应的质量管理机构、经营、贮存场所、质量管理制度、专业指导、技术培训,以及相应资质的质量管理人员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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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许可规定应是什么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十堰销售不合格医疗器械罪请个律师辩护大约多少钱
(1) 一审阶段:① 侦查阶段(含检察院自侦):6000-18000元人民币;② 审查起诉阶段: 6000-30000元人民币;③ 审判阶段:8000-50000元人民币;④ 代理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6000-60000之间协商收费(案件复杂程度、民事诉讼标的等)。⑤ 涉及国家安全罪、涉黑涉毒犯罪以及其他重大疑难案件,代理费按上述标准的2倍收取。办理案件需要异地出差的,交通费、住宿费、长途电话费等由委托方承担,该等费用可以实报实销,也可以协商一固定数额包干使用。(2) 二审阶段:① 未代理一审只代理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② 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③ 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3) 再审(申诉)阶段:① 未曾代理一、二审而单独代理再审(申诉)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② 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呼和浩特收医疗器械回扣律师费收多少
(一)计时收费(1) 适用范围:全部法律事务 (2) 收费标准:100元-2000元/小时(二)计件收费(1)适用范围: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2)收费标准:1、刑事案件收费标准 一般案件 比较复杂疑难案件 复杂疑难案件 侦查阶段 500--1000 1001--3000 3001--5000起诉阶段 500--1000 1001---3000 3001--5000审判阶段 1000--5000 5001--10000 10001--20000刑事自诉案件代理或者公诉案件被害人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上述标准执行。 2、代理民事、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的一般案件收费1000元--2000元;比较复杂疑难案件收费2001元--3000元;复杂疑难案件收费3001--5000元。3、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一般案件收费1000元--2000元;比较复杂疑难案件收费2001元--3000元;复杂疑难案件收费3001--5000元。(三)按标的额比例收费(1)适用范围: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2)收费标准:按下列比例分段计算累计收取律师服务费:标的额 收费标准1万元(含1万元)以下 1000-1万以上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部分 6%-5%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部分 5%-4%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部分 4%-3%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的部分 3%-2%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注册什么样的公司可以卖膏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可以吗?
注册医疗器械公司条件有以下:1、企业负责人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2、质检机构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3、企业内初级以上职称工程技术人员应占有职工总数的相应比例。4、企业应具备相应的产品质量检验能力。5、应有与所生产产品及规模相配套的生产、仓储场地及环境。6、具有相应的生产设备。7、企业应收集并保存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技术标准。8、生产无菌医疗器械的,应具有符合规定的生产场地。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在一家私人小医院看病、诊疗时,因为对方医疗器械问题,导致修复失败,现在要去起诉,怎样在构成要件层面正确理解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呢?有什么法律依据么?
(一)必须有人身损害的事实发生,且该人身损害应当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损害程度。这里所说的损害事实,是指因医方违反其注意义务的行为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后果。根据《条例》规定,并不是诊疗过程中造成的所有人身损害后果都属于损害事实,而是必须符合以下损害后果的才属于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包括:1、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2、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3、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4、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这几种情况。同时第4条将其他损害后果限定在“明显”的程度上,也就是说,除死亡、残废、功能障碍外的其他人身损害,必须达到明显程度才构成医疗事故,若损害不明显则不构成医疗事故。(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必须有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原本是一个哲学概念。引起某一现象的现象,称之为原因,而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称之为结果。客观现象之间这种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就是事物的因果关系。侵权法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作为原因,损害事实作为结果,在它们之间存在的前者引起后者,后者被前者所引起的客观联系。在这里所说的因果关系是指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规过失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导致患者人身损害后果发生的原因。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在一家小医院做手术时,因为对方医疗器械质量问题,手术失败,现在要去起诉,如何在构成要件层面去正确理解医疗事故赔偿责任呢?有什么法律依据么?
(一)必须有人身损害的事实发生,且该人身损害应当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损害程度。这里所说的损害事实,是指因医方违反其注意义务的行为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后果。根据《条例》规定,并不是诊疗过程中造成的所有人身损害后果都属于损害事实,而是必须符合以下损害后果的才属于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包括:1、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2、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3、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4、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这几种情况。同时第4条将其他损害后果限定在“明显”的程度上,也就是说,除死亡、残废、功能障碍外的其他人身损害,必须达到明显程度才构成医疗事故,若损害不明显则不构成医疗事故。(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必须有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原本是一个哲学概念。引起某一现象的现象,称之为原因,而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称之为结果。客观现象之间这种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就是事物的因果关系。侵权法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作为原因,损害事实作为结果,在它们之间存在的前者引起后者,后者被前者所引起的客观联系。在这里所说的因果关系是指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规过失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导致患者人身损害后果发生的原因。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在医院做手术时,因为医疗器械的质量问题,造成手术失败,现在要起诉,怎样在构成要件层面正确理解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呢有什么法律依据么?
(一)必须有人身损害的事实发生,且该人身损害应当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损害程度。这里所说的损害事实,是指因医方违反其注意义务的行为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后果。根据《条例》规定,并不是诊疗过程中造成的所有人身损害后果都属于损害事实,而是必须符合以下损害后果的才属于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包括:1、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2、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3、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4、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这几种情况。同时第4条将其他损害后果限定在“明显”的程度上,也就是说,除死亡、残废、功能障碍外的其他人身损害,必须达到明显程度才构成医疗事故,若损害不明显则不构成医疗事故。(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必须有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原本是一个哲学概念。引起某一现象的现象,称之为原因,而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称之为结果。客观现象之间这种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就是事物的因果关系。侵权法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作为原因,损害事实作为结果,在它们之间存在的前者引起后者,后者被前者所引起的客观联系。在这里所说的因果关系是指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规过失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导致患者人身损害后果发生的原因。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在一家私人医院做手术时,因为对方医疗器械有问题,造成手术失败,现在要去起诉,怎样在构成要件层面正确理解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呢?有什么法律依据么?
(一)必须有人身损害的事实发生,且该人身损害应当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损害程度。这里所说的损害事实,是指因医方违反其注意义务的行为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后果。根据《条例》规定,并不是诊疗过程中造成的所有人身损害后果都属于损害事实,而是必须符合以下损害后果的才属于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包括:1、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2、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3、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4、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这几种情况。同时第4条将其他损害后果限定在“明显”的程度上,也就是说,除死亡、残废、功能障碍外的其他人身损害,必须达到明显程度才构成医疗事故,若损害不明显则不构成医疗事故。(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必须有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原本是一个哲学概念。引起某一现象的现象,称之为原因,而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称之为结果。客观现象之间这种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就是事物的因果关系。侵权法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作为原因,损害事实作为结果,在它们之间存在的前者引起后者,后者被前者所引起的客观联系。在这里所说的因果关系是指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规过失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导致患者人身损害后果发生的原因。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在医院做手术时,因为对方医疗器械质量问题,导致手术失败,现在去起诉,怎样在构成要件层面去正确理解医疗事故赔偿责任呢?有什么法律依据么?
(一)必须有人身损害的事实发生,且该人身损害应当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损害程度。这里所说的损害事实,是指因医方违反其注意义务的行为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后果。根据《条例》规定,并不是诊疗过程中造成的所有人身损害后果都属于损害事实,而是必须符合以下损害后果的才属于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包括:1、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2、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3、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4、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这几种情况。同时第4条将其他损害后果限定在“明显”的程度上,也就是说,除死亡、残废、功能障碍外的其他人身损害,必须达到明显程度才构成医疗事故,若损害不明显则不构成医疗事故。(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必须有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原本是一个哲学概念。引起某一现象的现象,称之为原因,而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称之为结果。客观现象之间这种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就是事物的因果关系。侵权法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作为原因,损害事实作为结果,在它们之间存在的前者引起后者,后者被前者所引起的客观联系。在这里所说的因果关系是指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规过失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导致患者人身损害后果发生的原因。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在诊所做手术,因为对方医疗器械有问题,造成手术失败,现在要去起诉,怎样在构成要件层面正确理解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呢?有什么法律依据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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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在一家私人小医院做手术时,对方医疗器械有问题,导致手术失败,现在要去起诉,怎样在构成要件层面正确理解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呢?有什么法律依据么?
(一)必须有人身损害的事实发生,且该人身损害应当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损害程度。这里所说的损害事实,是指因医方违反其注意义务的行为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后果。根据《条例》规定,并不是诊疗过程中造成的所有人身损害后果都属于损害事实,而是必须符合以下损害后果的才属于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包括:1、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2、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3、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4、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这几种情况。同时第4条将其他损害后果限定在“明显”的程度上,也就是说,除死亡、残废、功能障碍外的其他人身损害,必须达到明显程度才构成医疗事故,若损害不明显则不构成医疗事故。(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必须有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原本是一个哲学概念。引起某一现象的现象,称之为原因,而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称之为结果。客观现象之间这种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就是事物的因果关系。侵权法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作为原因,损害事实作为结果,在它们之间存在的前者引起后者,后者被前者所引起的客观联系。在这里所说的因果关系是指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规过失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导致患者人身损害后果发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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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威律师
2024-06-07 17:49:56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江苏苏州个体医疗事故造成死亡如何赔偿?
钱威律师
2024-06-06 11:49:33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提眉手术不满意,可以起诉吗?
江苏邦矩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5-31 09:33:35
你好,根据案件性质来走的,出院后会通知你做伤情鉴定才能定性。如需咨询可以联系我们
问题:打了120最后民警来了拍了照片简单问了几句,然后报了警,昨晚23:10分左右被人打了?
钱威律师
2024-05-29 17:12:34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工作期间干私活受伤为什么医保不能报销?
王刚律师
2024-05-28 16:06:55
您因拔牙后发现牙根没有拔干净,可以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和其他合理费用。建议您向医院提出赔偿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据,如医疗记录、诊断证明、费用单据等,以证明医院存在过错,给您造成了损害。如果医院拒绝赔偿,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问题:在医院拔牙牙根没有拔干净,可以要求怎么赔偿?
赵宇超律师
2024-05-26 08:39:43
之前检查一直没有发现是卵巢癌是吗?
问题:不能吃饭的地步,再次去医院,医生通过检查告知卵巢癌晚期,没有治疗的希望,让准备后事,请问律师这属不属于医疗事故?
樊乐乐律师
2024-05-05 14:43:44
山东单县医保卡可以转移到徐州市丰县使用,但需要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并参加新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由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知原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建立个人账户的,个人账户原则上随其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划转,个人账户余额(包括个人缴费部分和单位缴费划入部分)通过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转移。 如果需要将医保卡从山东单县转移到徐州市丰县,建议先到单县社保中心打印在当地参保的缴费凭证,然后持参保缴费凭证到丰县社保中心办理医疗保险转入接续手续。提交完转移资料后,现参保机构会与前参保机构联系办理转移,完成之后参保记录就在一起了。
问题:山东单县医保卡可以转移到徐州市丰县使用吗?
钱威律师
2024-05-03 02:24:51
你好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解答问题
问题:责任认定书下来之后,再怎么办,对方主要责任,28分,我们现在还在医院?
王颖律师
2024-04-29 16:12:16
你好,如果患者不满60周岁,按照63211元每年计算20年再乘以伤残系数10%,如果患者已满60周岁,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就按照这种算法进行计算,如果你不会计算的话,可以打电话联系我
问题:徐州医疗事故导致伤残十级,能赔多少钱?
王颖律师
2024-04-26 10:27:11
你好,有些手术的风险是比较高的,主要得看一下病案材料研判一下医生在治疗时有没有过失,你可以到医院的答案是将所有的备案材料进行调取,然后到律师事务所面谈
问题:手术失败致人死亡的医生有什么责任?
王颖律师
2024-04-29 16:12:16
你好,如果患者不满60周岁,按照63211元每年计算20年再乘以伤残系数10%,如果患者已满60周岁,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就按照这种算法进行计算,如果你不会计算的话,可以打电话联系我
问题:徐州医疗事故导致伤残十级,能赔多少钱?
王颖律师
2024-04-26 10:27:11
你好,有些手术的风险是比较高的,主要得看一下病案材料研判一下医生在治疗时有没有过失,你可以到医院的答案是将所有的备案材料进行调取,然后到律师事务所面谈
问题:手术失败致人死亡的医生有什么责任?
钱威律师
2024-06-07 17:49:56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江苏苏州个体医疗事故造成死亡如何赔偿?
江苏邦矩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5-31 09:33:35
你好,根据案件性质来走的,出院后会通知你做伤情鉴定才能定性。如需咨询可以联系我们
问题:打了120最后民警来了拍了照片简单问了几句,然后报了警,昨晚23:10分左右被人打了?
赵宇超律师
2024-05-26 08:39:43
之前检查一直没有发现是卵巢癌是吗?
问题:不能吃饭的地步,再次去医院,医生通过检查告知卵巢癌晚期,没有治疗的希望,让准备后事,请问律师这属不属于医疗事故?
钱威律师
2024-06-06 11:49:33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提眉手术不满意,可以起诉吗?
钱威律师
2024-05-29 17:12:34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工作期间干私活受伤为什么医保不能报销?
王刚律师
2024-05-28 16:06:55
您因拔牙后发现牙根没有拔干净,可以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和其他合理费用。建议您向医院提出赔偿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据,如医疗记录、诊断证明、费用单据等,以证明医院存在过错,给您造成了损害。如果医院拒绝赔偿,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问题:在医院拔牙牙根没有拔干净,可以要求怎么赔偿?
樊乐乐律师
2024-05-05 14:43:44
山东单县医保卡可以转移到徐州市丰县使用,但需要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并参加新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由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知原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建立个人账户的,个人账户原则上随其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划转,个人账户余额(包括个人缴费部分和单位缴费划入部分)通过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转移。 如果需要将医保卡从山东单县转移到徐州市丰县,建议先到单县社保中心打印在当地参保的缴费凭证,然后持参保缴费凭证到丰县社保中心办理医疗保险转入接续手续。提交完转移资料后,现参保机构会与前参保机构联系办理转移,完成之后参保记录就在一起了。
问题:山东单县医保卡可以转移到徐州市丰县使用吗?
钱威律师
2024-05-03 02:24:51
你好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解答问题
问题:责任认定书下来之后,再怎么办,对方主要责任,28分,我们现在还在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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