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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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深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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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04 5143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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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为了缓解居住压力,国家推行经济适用房,但是经济适用房并非每个人都能居住,而且不同的人在申请经济适用房时有一些限制。那么,针对深圳这个环境而言,深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具体的流程该如何走?今天,小编带着大家一起来学习以下吧!

一、深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

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

备注: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自有形式的住房包括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军产房,商品房,自建私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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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经济适用房的性价比是很好的,所以经济适用房一经上市以后,那往往就是顷刻间就会被销售完毕。所以说,对经济适用房的适用范围和申请条件作出规范是很有必要的。各地制定的都有详细的条件,要切实的落实对于经济适用房的使用政策。下面小编就详细的为大家介绍一下杭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杭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杭州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

3、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4、已婚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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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我们知道如今的房价对于很多人来说是一个超高价,拥有自己的房子就是一种身份象征,可见房价高的远远超过那些收入不高的人群,房价很高带来的连带效应就是租金也很高,经济适用房就是在保障低收入人群的住宿问题,申请有着一定的条件,那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17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经济适用房申请对象

(一)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二)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三)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万元(含6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5万元(含15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

(四)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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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合同纠纷案件如何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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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图法律咨询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主要是自行收集证据。 解析: 合同纠纷主要是自行收集证据,当事人取证不能时,法院依职权取证。在举证期限届满后,需要提供的反驳证据或对证据瑕疵进行补正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的,也可以提出调查收集的申请,该申请期限亦不应受已经确定的举证期限的限制。 再如,关于逾期提供证据的规定也应适用于申请调查取证情况。 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证据。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逾期提供证据,或者对方当事人对逾期提供证据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未逾期。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交书面申请。

咨询一下一般累犯有哪些构成要件

律图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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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累犯构成的要件是 (1)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故意犯罪; (2)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依法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3)后罪的再犯,必须是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之后5年以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咨询下对于申请廉租房有什么条件

律图湖北

律图湖北律师 最近回复: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问一下债权人撤销权案件赠予撤销的行使条件都有哪些

律图合肥

律图合肥律师 最近回复: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可分为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并且依债务人所为的行为是否有偿而有所不同。 1、客观要件 撤销权成立的客观要件为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该要件包含以下意思: (1)债务人须于债权成立后实施行为。债务人的行为是合同行为还是单方法律行为,是有偿还是无偿,在所不问。但事实行为与无效民事行为,不在此列。因为事实行为无从撤销,无效民事行为无须撤销。其他的行为,诸如诉讼上的和解等凡属于处分债务人财产的行为又是可撤销的,皆属之。 (2)债务人的行为须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财产行为。债务人所为的不以财产为标的的行为,或者虽以财产为标的,但不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行为(如放弃受遗赠),不得撤销。 (3)须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所谓有害债权,是指债务人的行为足以减少其一般财产而使债权不能完全受清偿。若债务人为其行为虽使其财产减少但仍不影响其对债权的清偿时,债权人自不能干涉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的行为是否害及债权,应从两方面考察。一方面债务人因其行为而使其无资力清偿债权。 2、主观要件 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主观要件,是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对于撤销权的主观要件,依债务人所为的行为是有偿或无偿而有所不同。若为有偿行为,则须债务人为恶意,债权人的撤销权才成立,受益人为恶意时,债权人才得行使撤销权。而对于无偿行为,则不以债务人和第三人的恶意为要件。因债务人无资力而为无偿行为,其有害债权,至为明显,况且无偿行为的撤销,仅使受益人失去无偿所得的利益,并未受其他损害,法律理应先考虑保护债权受危害的债权人利益而不应先保护无偿取得利益的第三人。 债务人有无恶意,一般应实行推定原则,即只要债务人实施行为而使其无资力,就推定为有恶意。至于受益人的恶意,则应由债权人证明。受益人的恶意以其知道其所为有偿行为会害及债权为已足,而不须对债务人有害及债权的串通。

针对商标部分转让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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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是类似商品的话在使用同一个商标,那么商标转让不能够分割转让。这种情况虽然很少发生,但是还是有的,所以对商标的查询很重要,如果遇到就不能够单独转让,一定要一并转让。 二、同样的同一商品使用相似商标的,不能只转让其中的一个商标。如果一个产品使用两个近似的商标进行推广过,那么如果要购买其中一个的话,就一定要两个商标一并转让。 三、商标是否正在被许可。正在被许可的商标是不能够进行转让的,只有许可取消或者完成后才能进行转让。 四、转让商标是否在有效使用内。商标是否能够正常使用,比如是否被撤消、是否已过续展期、是否因为什么问题被注销等情况。 五、转让商标是否为商标。商标说的是注册中商标,当然注册中商标也可以进行转让,但是注册中商标存在着成功率,万一没有注册成功,那么何来转让一说呢?所以我们建议不要购买注册中商标,除非是过了公告期的注册商标是可以放心的。联邦创业告诉各位商标本身不值钱,但商标所带来的的品牌价值和营销效应却是不容易估量的,商标转让看上去是件挺简单的事儿,但是估值却是一个很不容易达到平衡一件事儿,价格高了,受让方不接受,价格低了,出让方会觉得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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