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履行完毕。合同履行完毕就是债务得以清偿,清偿,是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合同履行期间届满,如,合伙终期届至,都可以至使合同终止。
2、免除。即指债权人向债务人做出免去债务责任的意思表示,债务人表示接受,致使合同终止的双方法律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
3、抵销。即指二人互负债务……
查看全文 >>
2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简称为合同的终止,又称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查看全文 >>
3
1、合同终止后,便失去了法律上的效力。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原债权人不得主张合同债权,债务人也不再负合同义务,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同时,合同关系的终止,使合同的担保及其他从义务关系也归于消灭。如抵押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等和主债权一样也归于消灭。
2、合同终止后,还应清理一切有关合同关系的手续,如负债字据的返还与注销……
查看全文 >>
4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查看全文 >>
5
甲方____与乙方____原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合字第____号________合同,现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____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该合同于___年___月____日予以终止。因终止合同给___方造成损失计____元,由___方负责赔偿。赔偿金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分___次付清,特此协议。
查看全文 >>
6
公司:
感谢贵公司长期以来的大力协助与配合!(可不写)
鉴于我司与贵司 年 月 日签订的
合同(合同号: ),合同约定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或写合同期限为几年)现双方合同约定期限已届满,我司基于经营策略调整(可写其他原因)决定不再与贵司续签合同,我司将严格依据合同约定与贵司结清双方已经发生的权利义务。
查看全文 >>
投诉/举报
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可进行投诉
合同终止相关百科
-
安装合同在日常工程中十分常用,那么钢构工程安装合同怎么写,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合同怎么写,弱电工程安装合同怎么写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
2021.09.27
15084人阅读
-
今天小编来为你介绍供应合同的相关知识,更多相关内容尽在律图百科栏目,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快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021.09.27
5899人阅读
-
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之后,如果中途有一方要想终止合同的,只要和对方协商一致,就可以签订终止合同协议书来解除合同,那么大家知道终止合同协议书该…
2021.09.27
90405人阅读
合同终止相关咨询
高振律师 最近回复:
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你好,可以加我威信(手机号就是)或者拨打我的电话,山东润秋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向我提问
律图法律咨询律师 最近回复:
禁止和限制生产、使用的物品、物质主要包括如化学品、毒物、毒品、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质、枪弹等。由于这些物品容易引起危险的发生,法律上对其生产、保管、使用都有某种限制。
【法律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律图湖北律师 最近回复:
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据此,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未实行终了的中止,即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律图海口律师 最近回复:
年终奖是用人单位自主权。
按《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原则,实行最低工资保护,具体分配形式和办法由用人单位依法自主制定。奖金分配办法是用人单位自主权。
律图广西律师 最近回复:
一个可以得到法律保护的竞业禁止协议必须是合理的,必须符合以下几个要件:
1、竞业禁止的目的只能是为了保护商业秘密。
2、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企业一方,应是拥有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即必须要有商业秘密的存在,这是实行竞业禁止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条件。
如果企业不能证明其商业秘密的存在,则竞业禁止约定会因为缺乏保护之必要而不具有约束力。而相对方雇员,应是在本企业因职务关系接触或者有可能接触本企业商业秘密的人员,而不是泛泛地无原则地包括全体雇员。凡在职期间根本没有可能接触商业秘密的人员,不能作为竞业禁止的对象。但对于董事、经理则不需另外约定,因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竞业禁止是他们法定的义务。
3、竞业禁止的期限恰当。
4、必须给予雇员相应的补偿费。
补偿方法可以多种多样,比如可以约定在职时每月预先付给职工一定津贴作为离职后竞业禁止的补偿,也可约定雇员离职后在竞业禁止期间应得的总金额,在离职时一次或分次给付也可以采用其他形式进行补偿,如分配股票、给付高额退休金等。至于补偿金额则应是合理的,具体可根据雇员受限制的程度、期限以及从事该行业的状况、职位、技能等情况确定。
5、竞业禁止的范围应与雇员在企业任职时接触或可能接触到的商业秘密的范围相适应,竞业禁止的地域应仅限于与商业秘密竞争利益有关的地域范围,而不应扩大至整个行业领域或者专业领域。
总之,只要竞业禁止协议的限制仅是针对必要的人,限制仅是出于保护商业秘密的目的,方法恰当,范围和地域特定,期限适中,有合理补偿,就是合法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