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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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基金

工伤保险基金

现在我国的社保覆盖率很高,社保中包含哪几种保险呢?工伤保险也是其中之一,那么工伤保险基金的基本构成是什么,工伤保险基金收入是怎么算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规定有哪些,以及工伤保险基金支出项目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到您,快来了解…

2023.09.03 45556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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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基金的构成

员工在工作期间,用人单位会为其缴纳保险,其中有一项保险就是“工伤保险”,保障员工在受工伤以后能够得到一定金额的赔偿。有很多人对此的不甚了解,认为工伤保险只有单位赔偿这一项。其实不然,员工工伤后,除能享受到单位赔偿,还能享有工伤保险基金的一部分赔偿。那么,工伤保险基金的构成都有哪些规定?

工伤保险基金的构成

(1)工伤保险待遇。按照条例规定,主要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待遇。

(2)劳动能力鉴定费。

(3)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

本条例主要取消了以往的“安全奖励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管理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经费”、“事故预防费”和“宣传和科研费”,增加了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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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基金支出项目

一、工伤保险基金支出项目有哪些?

工伤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

1、工伤保险待遇支出,即用于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个人待遇方面的支出,包括工伤职工的医疗费、生活护理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辅助器具配置费、康复性治疗费,职工因工死亡后其亲属从经办机构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2、劳动能力鉴定费用,指在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聘请医疗专家对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所支出的费用。

3、储备金支出,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调剂支出。

4、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

二、工伤保险基金支出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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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规定

工伤医疗费

工伤职工的治疗费用先由用人单位或者职工个人垫付。认定工伤后,对已经发生的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与经办机构结算。对于在已联网的工伤协议医疗机构继续发生的住院治疗费用由医疗机构与经办机构结算;在未联网的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由用人单位与经办机构结算。

康复性治疗费

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辅助器具配置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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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基金收入

一、工伤保险基金收入从哪里来?

工伤保险基金是指为了建立工伤保险制度,使工伤职工能够得到及时的救助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而筹集的资金。

是国家为实施工伤保险制度,通过法定程序建立起来的专项资金,主要由参保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1、企业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企业必须按照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2、工伤保险费滞纳金

3、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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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工伤保险基金

一、挪用工伤保险基金的法律责任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单位或者个人违反《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挪用工伤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对被挪用的基金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追回,并人工伤保险基金;没收的违法所得依法上缴国库。

二、定义

工伤保险基金是指为了建立工伤保险制度,使工伤职工能够得到及时的救助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而筹集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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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到退休年龄,去世了的话,其养老金是可以由其法定继承人进行继承的。 如果参保人员退休前死亡的,想要继承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那么就首先要办理死亡手续; 死亡手续办理完成后,相应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和建立个人账户前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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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客体要件 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方面 犯罪的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什么情况构成危险驾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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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这些情况构成危险驾驶罪: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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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司法实践中,过失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形式多种多样,至于其具体包括哪些形式,立法上没有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应把握以下两点: ( 1)过失以其他危险方法是指失火、过失决水、过失爆炸、过失投毒以外的危险方法; ( 2)过失以其他危险方法是指与失火、过失决水、过失爆炸、过失投毒的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相当的危害公共安全的方法。因此,对过失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既不能作无限制的扩大解释,也不能任意扩大其适用范围。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客观方面必须同时具备下三个特征: ( 1)行为人实施了以其他危险方法,即除失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如果采用的犯罪方法与失火、爆炸等方法的严重危险性显然不相称,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不符合本罪的客观特征。 ( 2)已经造成了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致不特定的多数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严重损失。如果未造成危害结果或者危害结果不严重,均不构成本罪。 ( 3)严重后果必须是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造成。 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对其使用其他危险方法可能发生的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结果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或者应当预见这种严重结果可能发生,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了这种严重结果。这两种过失对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均持否定态度,既不希望,也不放任其发生。这一特征是行为人负处罚的主观基础。

保险合同纠纷请律师大约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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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 30000元/件。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标的额  费率 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 6% 10-50万元的部分 (含50万元) 5% 50-100万元的部分(含100万元) 4% 100-500万元的部分 (含500万元) 3 % 500-1000万元的部分(含1000万元) 2 % 1000-5000万元的部分(含5000万元) 1 % 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 0.5 %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累计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三)计时收费 1、收费标准:每小时200元-2000元,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上述幅度内约定计时收费的标准和结算方式。 2、上下浮动幅度:20% (四)增加反诉的案件,反诉部分可以按以上标准酌减收费。 (五)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原承办律师办理的,可以按原收费标准酌减收费。 (六)风险代理收费 最高代理费金额不得高于合同约定标的额的4729%,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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