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3条,录音是视听资料,经过核实后,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2)单位领导说的不是保密事件,录音没有过错。这种录音受法律保护。 (3)关键是说你“私下传播,造成严重的、恶劣的影响” 你自己可以考虑是否有这些行为。严重到什么程度。 单位应给出具“你私下传播,造成严重的、恶劣的影响”,的证据。 (4)其余问题都好解决。 你是申请人,不是被申请人,你不能使用“答辩”一词。 (5)要把录音做成V C D,交给仲裁庭。 1、按照《劳动仲裁公开审理案件办法》规定,劳动仲裁委员会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除下列情况外,应当一律公开审理: (一)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案件; (二)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 (三)经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不公开审理的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之规定,在我国提请劳动争议仲裁只是能是我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发生的劳动争议,也就是说劳动仲裁争议委员会受理的案件范围只能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纠纷。而被答辩人并非我国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更非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委所受理非范围。 3、根据《劳动人事仲裁规则》的第二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以被答辩人未办理《就业证》,非劳动法律关系,非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为由不予以受理,撤销案件。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提讼的必经程序。
对于未参加过庭审的人来说,第一次参加开庭难免有些紧张,下面稍微讲一下劳动仲裁开庭的注意事项和辩论技巧;
1、首先注意以下答辩期的规定。一般,被申请人在收到申请书和证据之日起享有十五日的答辩期,如果对方当庭进行举证,被申请人对证据内容无法当庭确认的,可以要求答辩期,在庭后详细核实后再进行答辩;
2、答辩时,应当围绕对方主张的事实和证据进行说明,具体包括申请人据以的事实或理由是否成立;申请人的请求是否有法律依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请求所依据的证据是否充足;答辩人对本案是否负有责任或双方责任的大小等方面。
3、对于已说明的部分不必重复论述,对于己方强调的观点及依据可以适当多次重复,以加深仲裁庭的印象。
以上只是通常的一些内容,具体还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庭审情况灵活处理。
1、先了解案情,确定存在劳动关系的单位,即找到被申请人。2、确定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一般是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委员会管辖。3、写好《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4、准备证据,可以把《劳动合同》、工资单、社保明细等书面材料准备好,如果有录音可以刻成光盘等。5、把《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和相关的证据材料交给劳动争议仲裁委,准备一式三份,交两份给劳动争议仲裁委,自己留一份(如果是劳务派遣,需要一式四份)。6、劳动争议仲裁委在收到材料后,会在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会通知劳动者。如果受理,会把开庭时间一并通知。【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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