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劳动合同法》,判断是否属于逆向派遣等违法的派遣活动,主要可以从下述几个方面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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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是自愿的,是否受到了“用工单位”的胁迫。如果劳动者被迫签订此种合同,则为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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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否存在其他证据证明假派遣。如工作岗位、工作待遇在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后与原来相比没有什么变化、工作证件也是“用工单位”所签发等,均可推论出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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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派遣活动是否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如工作岗位是否属于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岗位;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人是否就是“用工单位”等。逆向派遣对于用工单位来说,最大的风险是,劳动者能够证明其与用工单位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但由于用工单位未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导致支付双倍工资以及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
这个要看你当时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如果与保安公司签订了劳务派遣合同,那么保安公司就属于劳务派遣公司。或者你跟保安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去了别的地方上班,这个有没有资格要看合同中是如何约定的。
你不属于用工单位的人,你是属于劳务公司的,而且用工单位也不能直接辞退,用工单位应该把你退给劳务公司,然后由劳务公司为你另行安排工作,还有就是劳务公司一般和劳动者签订2年劳动合同,如果此时没有续签劳务公司已经没有为你安排工作的义务了,详见劳动合同法第五章第二节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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