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简单民事案件中的事实清楚。
2、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3、争议不大。
第一百五十七条基层人民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
第二百五十六条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的简单民事案件中的事实清楚,是指当事人对争议的事实陈述基本一致,并能提供相应的证据,无须人民调查收集证据即可查明事实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是指能明确区分谁是责任的承担者,谁是权利的享有者争议不大是指当事人对案件的是非、责任承担以及诉讼标的争执无原则分歧。
第二百五十七条下列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一)时被告下落不明的
(二)发回重审的
(三)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
(四)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
(五)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
第三人请求改变或者撤销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
(七)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在符合二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并且不属于
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即可适用简易程序。
一、简易程序向普通程序的转化转化的法定理由: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以下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者自诉案件的
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1)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
2)公诉案件被告人应当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3)公诉案件被告人当庭翻供,对于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
4)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充分的;(
5)其他依法不应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在人民作出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已经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要求人民按照普通
第一审程序审理:
(1)发现依法应当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2)案件事实、证据存在较大争议的;
(3)被告人是否犯罪,犯有何罪存在疑问的;
(4)人们检察院发现被告人有新的犯罪事实需要追加一并审理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54条,)。
二、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简易程序只适用于第一审程序的第一次审理。也就是说,当一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第一次审判后,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以及
第二审程序审理认定第一审事实不清发回第一审人民重新审理时,尽管还是按照第一审程序对该案进行
第二次审理,但不得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而应依法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至于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则更不适用简易程序。因为这些程序是为了纠正第一审或者第二审中的某些错误,或者为保证死刑案件的质量而设立的,它的法律性质和任务决定了不能适用简易程序。
打官司其实就是打证据,如果当事人的主张没有证据作为支撑,那么法官往往是不会支持其请求的。因此,为了帮助大家对证据做一个了解,律图小编在下文介绍了证据规则以及证据的种类等知识,供大家阅读。
打官司的时候,为了防止证据丢失或者事后难以取得,很多当事人会申请法院进行证据保全,那么大家知道证据保全的期限是多久吗,如果申请证据保全,需要的费用有哪些?这些问题,请看律图小编下文详细解答。
打民事官司的时候,证据是非常重要的,只有当事人准备了充足的证据,法官才可能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而关于民事诉讼证据在我国也是有明确的规定的。下面由律图小编为大家介绍了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的知识。
公安机关在破案的时候遇到一些特殊的情况,是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手段,但是很多人对技术侦查并不了解,不知道技术侦查是什么意思,也不知道技术侦查的适用范围有哪些?律图小编介绍了技术侦查的相关内容给大家参考。
生活中,我们会看到公安机关在对某些案件进行侦查的时候,可能会采取电子监听、秘密拍照等技术侦查措施来侦破案件,但是这些技术侦查措施并不是无限制适用的。下面律图小编介绍了技术侦查措施的相关知识。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