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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是领导、策划、指挥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在首要分子指挥下,实施拉拢、引诱、介绍他人偷越国(边)境等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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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可以是中国人,也可以是外国人。

    (二)主观方面

    本罪要主观方面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而有意实施的主观心理状态。

    (三)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的管理秩序。“国境 ”是指我国与外国的国界;“边境 ”是指我国大陆与港、澳、台地区的交界。

    (四)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领导、策划、指挥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在首要分子指挥下,实施拉拢、引诱、介绍他人偷越国(边)境等的行为。本罪是行为犯,只要实施即可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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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认定

    (一)本罪与走私罪的界限

    这两罪有着本罪的区别,一是侵犯的客体不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而走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对外贸易管理制度,其走私的对象是指国家禁止、限制进出口的任何物品,二是客观方面有所不同。前者是非法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而后者则是非法携带、运输国家禁止、限制进出口的物品进出国(边)境。二者相同点是都是非法进出国(边)境,两罪从构成特征上看不难区分,但司法实践中存在着以走私为目的,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对此如何处理,我们认为,走私是目的行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是为达到走私目的的手段行为,根据《刑法》(以下简称本法)关于牵连犯的处罚原则,应以其所犯罪行中的重罪论处。

    (二)本罪与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界限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通过拉拢、串连、诱使、煽动等方式,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而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行为人采用步行的方式陪伴偷渡者或者用车辆、船只、航空器等交通运输工具将偷渡者带出或者运送出入国(边)境的行为。因而,如果行为人组织了一批人偷越国(边)境后,又运送另一批人偷越国(边)境的,则具备了两种犯罪的构成要件,应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和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两个罪名,实行数罪并罚;但如果行为人既组织、又运送同一批人偷越国(边)境的,则属刑法理论中的牵连行为,根据牵连犯“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论处;对于直接参与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而分工负责运送的,亦应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定罪量刑。

    (三)本罪与偷越国(边)境罪的界限

    1、犯罪主体不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主体尽管是一般主体,但实际上、只有偷越国(边)境犯罪活动的组织者,即从事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活动的“蛇头”,才能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而偷越国(边)境罪的犯罪主体在立法上无任何特殊要求,只要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偷越国(边)境行为的自然人,均可成为偷越国(边)境罪的犯罪主体。所以,如果不是从事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活动的“蛇头”有组织、有计划地煽动、拉拢、串连、动员、安排他人偷越国(边)境,而是在共同偷越国(边)境的过程中,出于江湖义气或亲友私情,为个别偷越国(边)境的人员提供有关帮助的行为,不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其中情节严重者,以偷越国(边)境罪的共犯处理。

    2、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不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抗拢、串连、诱使、煽动等方式,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而偷越国(边)境罪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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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量刑标准

    1、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

    (2)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

    (3)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

    (4)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

    (5)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6)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7)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2、犯本罪,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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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立案标准

    1.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应当立案侦查。

    2.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为重大案件:

    (1)一次组织20~49人偷越国(边)境的;

    (2)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3~4次的;

    (3) 造成被组织人重伤二~2人的;

    (4)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

    (5)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6)违法所得人民币5~20万元的;

    (7)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3.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为特别重大案件:

    (1)一次组织50人以L偷越国(边)境的;

    (2)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5次以上的;

    (3)造成被组织人重伤3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以L的;

    (4)违法所得20万元以上的;

    (5)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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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1、《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的补充规定》

    一、各级人民检察院要提高对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等犯罪活动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增强同这类犯罪作斗争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组织检察干警认真学习《补充规定》,全面、深刻、准确地领会立法精神和具体条款,在办理有关案件中准确适用。特别是此类犯罪案件发生较多的地区,检察机关要集中时间,组织力量,重点打击,遏制这类犯罪活动的发生。

    二、各级人民检察院要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强对《补充规定》中所规定的各种犯罪案件的检察工作。对《补充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倒卖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偷越国(边)境等犯罪案件,检察机关要依法严格做好批捕、起诉工作,对公安机关的工作予以积极配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有关检察机关管辖案件的规定,对《补充规定》第二条规定的个人或者单位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者其他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境证件,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的犯罪案件;第六条规定的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企图偷超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和边防、海关等国家工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放行等与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有关的犯罪案件,检察机关应直接立案侦查。

    2、《关于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案件立案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

    1、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应当立案侦查。

    2、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为重大案件:

    (1)一次组织20-49人偷越国(边)境的;

    (2)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3—4次的;

    (3)造成被组织人重伤1—2人的;

    (4)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

    (5)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6)违法所得人民币5—20万元的;

    (7)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3、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为特别重大案件:

    (1)一次组织50人以上偷越国(边)境的;

    (2)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5次以上的;

    (3)造成被组织人重伤3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以上的;

    (4)违法所得20万元以上的;

    (5)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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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 08:03:07

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怎么确定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1)环境污染侵权赔偿责任遵循无过错责任原则,意味着无需考虑污染者主观是否有过错,只要满足污染环境行为、损害事实以及两者存在因果关系这三个条件,污染者就需承担赔偿责任。(2)污染环境行为是违反环保法规,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等危害环境的活动;损害事实涵盖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以及环境生态破坏等方面。(3)在因果关系判定上,鉴于环境污染的复杂性和科技局限性,采用因果关系推定规则。受害人只需证明污染者排污且自己受损害,若污染者无法证明不存在因果关系,就认定因果关系存在。(4)若污染者能证明损害是由不可抗力、受害人故意或第三人过错造成的,可减轻或免除责任。提醒:在遇到环境污染侵权问题时,受害人应及时收集污染行为和自身损害的证据。污染者要注意保留可减轻或免除责任情形的相关证据。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4-08 22:12:51

偷摩托车该怎样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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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偷摩托车行为在法律上很可能构成盗窃罪,其量刑判定会综合考虑摩托车价值、犯罪情节等多方面因素。(2)依据不同的数额标准,量刑有所不同。达到当地“数额较大”标准,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达到“数额巨大”标准,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达到“数额特别巨大”标准,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3)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也有所不同,经济发达地区数额标准往往更高。(4)即便未达到数额标准,但存在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等情形,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提醒:偷摩托车后果严重,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各地数额标准不同,面临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04-02 19:41:30

剧组拖欠工资由谁承担赔偿金

最近回复:

如果剧组拖欠工资,首先要明确剧组是否具有合法用工主体资格。要是剧组有合法用工主体资格,那么就由该剧组承担支付工资及赔偿金的责任。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时,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其限期支付。要是逾期不支付,就会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要是剧组是个人挂靠影视公司等不具备合法用工主体资格的情况,那就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这其中包括支付工资及赔偿金等。当遇到剧组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先尝试与剧组进行协商。要是协商不成,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此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劳动者要清楚自己的权利,不能任由剧组拖欠工资而不管,要通过合法途径去争取自己应得的报酬。在整个过程中,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采取行动,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2025-04-02 01:45:22

偷窃拘留所怎么能保释出来

最近回复:

1.偷窃被拘留在拘留所,不同拘留类型有不同处理方式。行政拘留不存在保释,但可申请暂缓执行;刑事拘留可申请取保候审。2.对于行政拘留,被处罚人不服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时,可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申请。若公安机关认为不致发生社会危险,被处罚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或按每日二百元标准交纳保证金,处罚决定可暂缓执行。3.对于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可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公检法机关会根据犯罪情节、嫌疑人社会危险性等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批准。建议当事人及家属明确拘留类型,若为行政拘留,及时准备申请暂缓执行的相关材料;若为刑事拘留,尽快与公检法机关沟通并提交取保候审申请。

2025-04-01 22:19:28

离婚前一方偷偷转移财产咋办

最近回复:

1.离婚前一方偷偷转移财产,另一方维护权益有多种途径且需及时行动。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转移方可能少分或不分财产。2.若发现对方转移财产,要第一时间收集证据,像银行转账记录、房产交易凭证等。3.若还未起诉离婚,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避免财产进一步转移,但申请时要提供担保。4.若已进入离婚诉讼程序,可请求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查封、冻结等保全操作。5.离婚后才发现对方转移财产的,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财产,不过要在发现之次日起三年内提起诉讼。通过这些措施,能更好地保障未转移财产一方的合法权益。

2025-03-31 13:43:44

小孩在路边玩,不小心给别人放在路边的纱窗弄坏,现在人家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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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双方协商解决.

2025-03-31 11:54:57

你好,您是定边的律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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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宁夏言成律师事务所的杨律师,我所可以承接全国民事、刑事和行政纠纷业务,你可以将你需要咨询的法律问题叙述清楚、完整,以便律师了解具体情况后给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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