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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扰乱法庭秩序罪

    扰乱法庭秩序罪,是指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殴打司法工作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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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扰乱法庭秩序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二)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扰乱法庭的行为而有意实施的主观心理状态。

    (三)客体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四)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殴打司法工作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这里的聚众哄闹,是指聚集多人在法庭内外起哄、喧闹,干扰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冲击法庭,是指未被法庭允许参加庭审活动和旁听人员强行冲进法庭,向法庭投掷石块或者在法庭进行破坏等。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殴打正在法庭上执行公务的审判人员、公诉人、法警、书记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是指造成法庭秩序严重混乱,致使案件无法继续正常审理,或者案件审理被迫中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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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扰乱法庭秩序罪认定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1、本罪的构成以情节严重为其构成必要条件,只有严重干扰法庭秩序的行为才具有相当的社会危害性,才构成扰乱法庭秩序罪,因此,对那些扰乱法庭秩序情节不严重的,经劝阻、制止,停止实施扰乱行为的,不应认定为扰乱法庭秩序罪。

    2、本罪的构成要求行为人主观罪过形式方面为直接故意,也即行为人决意实施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希望自己的行为干扰法庭秩序。因此必须把那些由于情绪激动、亢奋,或者性格爽直或坚持自己的看法等原因而一时在法庭开庭审理案件中说话声音过大,行为有所不当,或言语有所过激的情形与扰乱法庭秩序罪区分开来。前者行为人在主观上不具有扰乱法庭秩序的直接故意,所以不宜也不应作为扰乱法庭秩序罪来论处。

    二、本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界限

    从本质上讲,干扰法庭秩序也是扰乱社会秩序的一种表现情况。

    以前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严重干扰法庭秩序的行为,也是按扰乱社会秩序来处理的。但在《刑法》中规定了扰乱法庭秩序罪这一罪名的情况下,将扰乱法庭秩序从扰乱社会秩序中分离出来,加以专门的规定,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扰乱法庭秩序情节严重的,按照特别条文优先于一般条文,则应按扰乱法庭秩序罪论处。

    1、从客体方面看,扰乱法庭秩序罪的客体为法庭秩序,扰乱社会秩序罪的客体则是社会公共秩序。

    2、处罚范围不同,对于聚众扰乱法庭秩序因而构成犯罪的,对全部行为人都予以惩罚,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则只处罚首要分子。

    三、本罪与妨害公务罪的界限

    扰乱法庭秩序也必然妨害有关国家工作人员如审判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但与妨害公务罪有着显著的区别:

    1、侵犯的客体不同。扰乱法庭秩序罪的客体仅为法庭秩序,范围比较窄,而妨害公务罪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公务活动,除包括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法庭秩序外,还包括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公务活动,客体较为广泛。

    2、客观方面不同。扰乱法庭秩序罪的客观方而表现为行为人在法庭审理案件中,实施的哄闹、冲击法庭或殴打司法工作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既包括采用暴力或威胁方式,也包括非暴力的方式,而妨害公务罪的客观方面的表现仅限于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正在执行职务的行为,显然,在客观方面要比扰乱法庭秩序罪窄得多。

    3、犯罪发生的时间、空间不同。扰乱法庭秩序罪是发生在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过程中,从时间上看,限于人民法庭宣布开庭至宣布闭庭过程中,从空间上看,限于发生在法庭内(广义理解上的法庭)。而妨害公务罪是发生在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期间,从时间上看,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已经着手执行职务,尚未结束之前,从空间上看,限于发生在执行职务的场所,既包括在国家机关内,也包括特定的其他场所。很明显,妨害公务罪的发生的时空范围比扰乱法庭秩序罪的要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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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扰乱法庭秩序罪量刑标准

    有下列扰乱法庭秩序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1)聚众哄闹、冲击法庭的;

    (2)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的;

    (3)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

    (4)有毁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等扰乱法庭秩序行为,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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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扰乱法庭秩序罪立案标准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殴打司法工作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犯罪行为只能发生在法庭开庭审理过程中。犯罪地点限于开庭审理案件的法庭内。从犯罪的结果看,必须是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才构成扰乱法庭秩序罪。

    本罪以情节严重为其构成必要条件,只有严重干扰法庭秩序的行为才具有相当的社会危害性,才构成扰乱法庭秩序罪,因此,对那些扰乱法庭秩序情节不严重的,经劝阻、制止,停止实施扰乱行为的,不应认定为扰乱法庭秩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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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扰乱法庭秩序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违反法庭规则

    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

    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

    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 违反法庭秩序的处理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被处罚人对罚款、拘留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对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三十七条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但是,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除外。 律师在参与诉讼活动中涉嫌犯罪的,侦查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被依法拘留、逮捕的,侦查机关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知该律师的家属。

    第四十九条

    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执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的;

    (二)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的;

    (三)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四)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的;

    (五)接受对方当事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权益的;

    (六)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的;

    (七)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的;

    (八)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的;

    (九)泄露国家秘密的。 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九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协助调查决定、协助执行通知书,无故推拖、拒绝或者妨碍调查、执行的;

    (二)伪造、隐藏、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三)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或者威胁、阻止证人作证的;

    (四)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

    (五)以欺骗、胁迫等非法手段使原告撤诉的;

    (六)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或者以哄闹、冲击法庭等方法扰乱人民法院工作秩序的;

    (七)对人民法院审判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诉讼参与人、协助调查和执行的人员恐吓、侮辱、诽谤、诬陷、殴打、围攻或者打击报复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罚款、拘留须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庭审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

    第十三条

    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纪律或者有关法律规定,危害法庭安全、扰乱法庭秩序的,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庭审录音录像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其作为追究法律责任的证据。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四十九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以下纪律:

    (一)服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礼仪;

    (二)不得鼓掌、喧哗、哄闹、随意走动;

    (三)不得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发送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庭审情况,但经人民法院许可的新闻记者除外;

    (四)旁听人员不得发言、提问;

    (五)不得实施其他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

    第二百五十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扰乱法庭秩序的,审判长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情节较轻的,应当警告制止并进行训诫;

    (二)不听制止的,可以指令法警强行带出法庭;

    (三)情节严重的,报经院长批准后,可以对行为人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四)未经许可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庭审情况的,可以暂扣存储介质或者相关设备

    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对罚款、拘留的决定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以通过决定罚款、拘留的人民法院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通过决定罚款、拘留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的,该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三日内,将复议申请、罚款或者拘留决定书和有关事实、证据材料一并报上一级人民法院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决定的执行。

    第二百五十一条

    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律师严重扰乱法庭秩序,被强行带出法庭或者被处以罚款、拘留的,人民法院应当通报司法行政机关,并可以建议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第二百五十二条

    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百五十三条

    辩护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被强行带出法庭或者被处以罚款、拘留,被告人自行辩护的,庭审继续进行;被告人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被告人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情形的,应当宣布休庭。

    7、《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

    第八条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应当按照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的指令,对违反法庭规则,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员等扰乱法庭秩序的,依法予以强行带离,执行罚款或者居留。 出现危及法庭内人员人身安全、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等紧急情况时,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应当先行采取必要措施。

    8、《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刑事审判警务保障规则》

    第十五条

    值庭司法警察应当在法庭审判活动开始前进入法庭,确定警卫法庭的位置。 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员,值庭司法警察应当予以劝阻和制止,对不服从劝阻和制止的人员,值庭司法警察在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令下,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制止其违法行为或强制将其带出法庭。 对于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员,值庭司法警察应当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控制;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的,由司法警察执行。 值庭司法警察在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令下,负责传唤证人、鉴定人,传递、展示证据;引导证人、鉴定人出入法庭,并保护证人、鉴定人在法庭上的人身安全。

    9、《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法官应当注重诉讼权利平等和控辩平衡。对于律师发问、质证、辩论的内容、方式、时间等,法庭应当依法公正保障,以便律师充分发表意见,查清案件事实。 法庭审理过程中,法官可以对律师的发问、辩论进行引导,除发言过于重复、相关问题已在庭前会议达成一致、与案件无关或者侮辱、诽谤、威胁他人,故意扰乱法庭秩序的情况外,法官不得随意打断或者制止律师按程序进行的发言。

    10、《人民法院法槌使用规定》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使用法槌:

    (一)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妨害审判活动,扰乱法庭秩序的;

    (二)诉讼参与人的陈述与本案无关或者重复陈述的;

    (三)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认为有必要使用法槌的其他情形。

    11、《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值庭规则》

    第十三条

    对下列行为,值庭的司法警察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一)未经许可进入审判区,经劝阻、制止无效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

    (二)严重违反法庭纪律,经劝阻、制止无效的;

    (三)哄闹、冲击法庭,侮辱、威胁、殴打参与审判活动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

    12、《关于依法保障法官权利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保障法官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职权。 各级人民法院对影响和妨碍法官履行职权的下列行为,应当进行批评和教育;情节较重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或者规定予以处理:

    (一)拒不服从法官的指挥,违反法庭规则,扰乱法庭秩序的;

    (二)拒绝或者妨碍法官依法调查取证、进行财产保全的;

    (三)限制或者压制法官充分表达对案件的处理意见,或者授意、迫使法官拖延办案、违法裁判、违法执行的;

    (四)债务人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或者有义务协助执行而拒不协助的;

    (五)向法官探听审判秘密的;

    (六)为当事人说情、转送财物,或者约请法官参加由当事人、辩护人或者代理人支付费用的各种活动的;

    (七)其他干扰或者妨碍法官履行职权的。

    1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

    第二十条

    行为人实施下列行为之一,危及法庭安全或扰乱法庭秩序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以及传染病病原体进入法庭;

    (二)哄闹、冲击法庭;

    (三)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诉讼参与人;

    (四)毁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

    (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

    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七十六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处理:

    (一)未经准许进行录音、录像、摄影的;

    (二)未经准许以移动通信等方式现场传播审判活动的;

    (三)其他扰乱法庭秩序,妨害审判活动进行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暂扣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进行录音、录像、摄影、传播审判活动的器材,并责令其删除有关内容;拒不删除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必要手段强制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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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 21:50:44

离婚开庭对方不去抚养权咋判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1)离婚开庭对方缺席时,法院仍会围绕抚养权进行判决,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这体现了法律对未成年人权益的着重保护。(2)若能明确子女生活现状、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等信息,例如一方经济稳定、可提供优质教育资源,且子女长期与其共同生活,法院会缺席判决抚养权归属该方。(3)若因对方缺席致使关键事实难以查清,法院可能此次不处理抚养权问题,待事实明晰后再裁判。(4)法院判决抚养权会综合多因素,两周岁以下子女通常判给母亲;八周岁以上子女,法院尊重其真实意愿。提醒:离婚抚养权纠纷情况复杂,不同家庭情况不同,若遇到此类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04-09 20:46:41

异议股东行使股权回购请求权有哪些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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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公司特定决议是基础,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等重大事项的决议,会对公司发展和股东权益产生重大影响,这是异议股东行使回购请求权的前提。(2)股东表示异议是关键,在股东会会议表决时投反对票,明确表达自己对公司特定决议的不同意见。(3)书面请求是必要步骤,股东需在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为双方就股权收购价格进行协商提供了时间和机会。(4)诉讼是保障手段,若六十日内未达成协议,股东可在九十日内向法院起诉,由法院确定合理收购价格,确保股东权益最终得到维护。提醒:股东行使回购请求权时要注意时间节点,错过六十日书面请求和九十日诉讼期限可能影响权益。不同案情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4-08 22:05:08

法院起诉离婚了一般多久会开庭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1)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虽无明确开庭时间规定,但有审理期限要求。简易程序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一般立案后一到两个月左右开庭;普通程序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通常立案后两到三个月左右开庭。(2)实际开庭时间会受多种因素影响。案件数量多少、法官工作安排情况等都会对开庭时间造成波动。(3)特殊情况会延长审理时间并推迟开庭。如被告下落不明需公告送达,或者案件涉及评估、鉴定等情况,都会导致这种结果。因此,当事人可联系承办法官了解具体开庭安排。提醒:离婚案件开庭时间不确定因素多,若遇特殊情况审理时间会延长,建议及时与承办法官沟通,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4-08 03:58:18

起诉对方流程要多久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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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起诉后开庭时间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不过有审理期限的要求。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需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通常会在立案一两个月左右开庭。比如一些事实清晰、争议较小的案件常适用简易程序。(2)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要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大概在立案后的两三个月左右开庭。若存在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批准能延长六个月。(3)案件开庭时间还受到法院案件数量、排期等因素影响。为了得到更准确的开庭时间,当事人可联系受理案件的法院或承办法官进行询问。提醒:起诉后开庭时间有不确定性,不同案件情况差异大,建议及时与法院沟通,必要时可咨询专业律师分析。

2025-04-08 03:10:10

民法典对于家庭暴力如何处罚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1)《民法典》侧重于从民事角度保障家庭暴力受害者权益,受害者可据此请求离婚并要求损害赔偿,为受害者在婚姻关系解除及赔偿方面提供了法律支持。(2)《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是对家暴行为进行处罚的依据。情节较轻且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时,公安机关会采取批评教育或出具告诫书的措施。(3)当家暴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会受到拘留、罚款或警告等处罚。(4)若家暴情节恶劣构成虐待罪,将根据不同后果处以不同刑罚,一般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醒:遭遇家庭暴力,受害者应及时收集证据,可依《民法典》维护自身民事权益。情节严重时,加害人将受《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制裁,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4-07 01:48:32

二婚家庭分居怎么离婚

最近回复:

1.二婚家庭分居离婚和初婚一样,有协议和诉讼两种离婚方式。2.协议离婚时,夫妻要就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签书面协议,共同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经过30天冷静期,再去领离婚证。3.若不能协议离婚,可诉讼离婚。一方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提交诉状和证据。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是感情破裂情形之一,需证明分居事实和原因。法院认定感情破裂且调解无效,会判离。

2025-04-07 01:48:06

民事诉讼开庭是否能宣判

最近回复:

1.民事诉讼开庭后能否宣判要看具体情况。若事实清晰、证据足且争议小,法院可能当庭宣判,判决书会在十日内送达。2.多数案件较复杂,法庭需进一步审查证据和事实、进行合议,会择期宣判。法律没明确规定宣判时间,但有审限要求。简易程序一般三个月,普通程序通常六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只要在审限内宣判都合法。

2025-04-05 10:19:02

离婚开庭原告需要带哪些证件

最近回复:

1.原告需携带身份证,法院要核实身份,这是证明自己是谁的关键东西。2.带上结婚证,它能证明和被告有合法婚姻关系,是起诉离婚的基础证据。3.有子女的,带上子女出生证明或户口本,审理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时要用。4.涉及财产分割,带上房产证、行驶证、银行存单等,明确财产归属和价值。5.有支持诉求的证据,像证明对方过错的材料,也一并带上,确保能支持自身主张。

2025-04-03 04:40:57

因家庭矛盾想离婚怎么办

最近回复:

(一)协议离婚:双方先协商好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之后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后有30天冷静期,冷静期过后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二)诉讼离婚:当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想离婚的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法院会先调解,若存在重婚、家暴、赌博等法定情形,且调解无效,法院一般会认定感情破裂而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025-04-01 16:38:45

到法院起诉流程被告人不出庭怎么办

最近回复:

在起诉至法院的流程里,若被告人未出庭,有如下两种情形。其一,倘若被告人属于必须到庭的那类,经两次传票传唤后,若无正当理由仍拒不到庭,法院便可实施拘传,这是强制其到庭的手段。其二,要是被告人并非必须到庭的,在被传票传唤后,无故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就中途退庭,法院则可以进行缺席判决,即依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以及法庭调查的状况作出判决。总之,法院会依具体情形采取恰当措施,确保诉讼程序顺利推进以及原告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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